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如果法院判决得不到有效执行,司法公正和权威就难以彰显。如何破解执行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直以来都是人民群众广泛关切、司法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执行难”三个字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人民法院满怀勇气与担当,踏上了攻坚执行难的征程。
读史鉴兴衰,难忘峥嵘。
设立专门机构,增强内部管理,改进工作方法……人民法院不断从改革中汲取智慧与力量,一路攻坚克难,努力为人民群众打通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接力马嘶鸣,捷报声声。
三十载栉风沐雨,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破藩篱、克难关,执行攻坚不断向纵深推进。
2016年3月13日,在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作出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两年多时间已经过去,“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并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