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有哪些?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这些地方和高校有啥实招?
明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规范
十项准则要遵守

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这些地方和高校有实招
01
黑龙江省:出台研究生
导师“十不准”原则
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出台《黑龙江省关于加强新时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研究生导师“十不准”原则。
“十不准”原则分别是——
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发表不当言论行为(包括微博、微信、网络等);
违反研究生招生政策,谋取个人私利;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
违规收受现金、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不当占有研究生应得津贴;
不按时审阅学术学位论文和反馈意见并产生不良影响;
在论文评审、答辩等人才培养环节,违规收取费用;在学位论文抽检方面出现“存在问题”论文;
在培养环节的鉴定、评审意见不认真、不严肃,违规让他人代签并产生不良影响;
强迫研究生处理个人或家庭事务并产生不良影响;
不积极、主动、认真指导学生,没有尽到导师应尽的职责,受到学生投诉并得到核实。
对出现以上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导致所指导的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约谈、减招、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