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防务、安全及反恐合作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防务合作,保持两国军队高层互访和各部门、各层级间交流,充分发挥中巴防务安全磋商机制作用,深化两国在联合军演、培训、人员交流和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合作。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打击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和分裂主义“三股势力”合作。双方将继续通过战略对话和反恐与安全磋商等现有机制,加强在相关领域的沟通与合作。
中方支持巴方为打击恐怖主义所作承诺和努力,支持巴方自主实施反恐战略,赞赏巴基斯坦人民为打击恐怖主义付出的巨大牺牲以及对维护地区和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的重要贡献。中方赞赏巴方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金融监管以打击恐怖融资,呼吁各相关方客观、公正看待巴方在反恐领域所作努力。
巴方继续坚定支持中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依法打击包括“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伊运)”在内的分裂主义、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
八、国际和地区问题
双方重申,坚持《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致力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全,维护现行国际秩序和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体系。双方同意支持多边主义、自由贸易和合作共赢。双方支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国改革,确保兼顾所有成员国的利益和关切。作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重要出兵国,中巴双方同意加强维和行动政策协调、能力建设和经验交流。
双方认为,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是本地区各国人民的普遍愿望。各国应促进合作和可持续安全,避免发展针对第三方的国家关系,多做有利于促进本地区各国相互信任的事,尊重各国关于本国发展道路和外交政策的自主决定,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双方认为,一个和平、稳定、合作、繁荣的南亚,符合各方共同利益。双方强调,应当通过对话解决本地区所有悬而未决的争议,积极开展区域合作,实现地区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中方赞赏巴基斯坦在相互尊重和平等基础上,通过对话、合作与谈判寻求和平,支持巴基斯坦为改善同印度关系和解决两国间悬而未决问题所做的努力。巴方支持中国积极参与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有关活动。
双方同意加强在阿富汗问题上的合作,支持“阿人主导、阿人所有”阿富汗和平与和解进程。中方赞赏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在“阿巴和平与团结行动计划”框架下密切协调,切实加强两国各领域合作。双方认为,中阿巴三方外长对话为深化三方发展与安全合作、促进阿富汗和平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支持阿富汗年内主办第二次三方外长对话。
双方强调,应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按照国际法原则和平解决中东地区所有争议。
双方认为,伊朗核问题《联合全面行动计划》是多边主义的重要成果,也是通过对话和外交手段协商解决复杂问题的良好模式。双方呼吁各方信守各自承诺,通过对话解决相关问题。双方一致反对违背国际法原则的单边行径和长臂管辖。
双方重申,支持多边和非歧视性的军控和核不扩散合作,对核不扩散标准和程序方面长期存在的双重标准现象表示关切,呼吁制定维护法律权威的政策和长效规则。中方赞赏和支持巴方为巩固全球核不扩散机制所采取的措施,支持巴方与核供应国集团开展接触,欢迎巴方遵守核供应国集团指南的立场。
双方强调,为执行好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有关国际恐怖主义的决议,各国都不应将联合国相关制裁机制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政治化。双方重申,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
双方同意加强在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事务上的协调与合作,并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南亚区域合作联盟、亚欧会议、东盟地区论坛、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等国际和地区机制内保持密切沟通和协调。中方欢迎巴方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赞赏巴方积极参与2018年6月在青岛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15份双边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
伊姆兰·汗总理感谢中国政府和人民的热情接待,并邀请中国领导人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再次访问巴基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