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两岸应加强司法协助 让电信网络诈骗无处可逃

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刘航
2016-04-14 06:26

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 4月13日上午,67名在肯尼亚对中国大陆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回国,加上9日被遣返回国的10名犯罪嫌疑人,共77人。这是我国首次从非洲大规模押回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7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45人是台湾籍。

对该案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他们认为:该案件中,大陆有对台湾籍犯罪嫌疑人的司法管辖权,遣返的做法完全合理合法;台湾方面应当加强对电信诈骗的立法工作;海峡两岸要进一步完善司法协助,形成共同的打击目标,让电信网络诈骗无处可逃,共同维护两岸人民合法权益。

大陆有对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司法管辖权

“大陆方面对此事的处理是合法、合理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林维表示,从法律上讲,被害人的支付行为是诈骗完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而该案的被害人均为大陆居民,按照国际刑事诉讼的属地管辖原则,大陆方面必然拥有司法管辖权,有权将相关犯罪嫌疑人在大陆起诉、判刑。肯尼亚将涉案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完全符合司法程序、符合一个中国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属地管辖权作出明确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樊崇义教授认为,针对该案,依据法律条款,中国大陆有对台湾籍犯罪嫌疑人的管辖权。大陆法律以地域管辖为主,坚持属地管辖原则,犯罪发生地、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地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有管辖权。

“对于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台湾方面并未立案侦查,因此不存在大陆方面违反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问题。将涉案的台湾籍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并不构成对人权的侵犯。大陆司法部门严格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调查工作,而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样会依法得到保障。”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柳华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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