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激发新活力——改革与创新两个轮子一起转,培育创新沃土,让创新活力迸发
“如果把科技创新比作我国发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点燃这个新引擎必不可少的点火系。”2014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掷地有声。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紧迫的就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与创新两个轮子一起转,培育创新沃土,让创新活力喷涌。《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有关创新驱动的顶层设计日臻完善,围绕体制机制的改革举措蹄疾步稳。
——打掉“拦路虎”,为创新创业开辟大道通途。
“证明不开了”“费用少交了”“‘衙门’好跑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针对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一方面大力推行简政放权,国务院部门共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37项,工商登记中85%的前置审批改为后置;一方面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每年约可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近千亿元。
有了更加公平、透明、良好的市场环境,创新创业活力充分释放:2015年前11个月,全国新登记企业保持19%的快速增长,平均每天诞生1.17万户新企业。
——铺设“快车道”,让创新因子充分活跃起来。
“沉睡”的科研设备“醒”过来了。
过去,高校院所购置的大量科研仪器设备在高墙内“睡大觉”,研发需求旺盛的企业却无法共享。2014年10月,《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发布。此后,开放共享好的单位,奖!反之,罚!机制畅通了,设备利用更高效,创新活动也更给力。
“原地踏步”的研发成果“转”起来了。
一边是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束之高阁,一边是企业苦苦寻觅新技术。打破成果转化的“玻璃墙”,惟有改革“利斧”。2015年8月修改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明确了科研机构、高校的科技成果处置权,“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南京九条”“成都十条”……各地纷纷“开闸”,让一批“锁在柜子里”的科研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天女散花”的科研资金“统”起来了。
曾经,每年近百项、涉及上千亿元资金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分别由各部门掌握安排,科研人员只好“四处烧香”、多头申报。2014年9月,中央深改组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决定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进行优化整合。从此,“钱袋子”交给专业机构打理,资金用在了刀刃上。
——护航“追梦人”,让每个有创新意愿的人都有大展身手的机会。
不到5年时间,靠着2000万元资本金,实现销售收入超3.5亿元,北京理工雷科电子公司迅速“蹿红”的背后,是股权激励的“魔力”发挥了功效:6名核心科技人员拿到180万元股权之后,创新积极性立马被调动起来,先后开发出北斗卫星导航基带芯片等7项新产品。
创新归根到底是人才创新,创新驱动归根到底是人才驱动,人才是支撑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实施股权激励、实行成果转化奖励、破除人才流动制度障碍……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改革指向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努力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渴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良好环境。
“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就必须坚定不移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科技强国之路。”习近平总书记语气坚定。
以梦为马,创新路上,中国大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