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记者查文晔 赵博 王欣)“你们经过将近五年的辛勤劳动,写出了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说它具有历史意义,不只对过去、现在,而且包括将来;说国际意义,不只对第三世界,而且对全人类都具有长远意义。这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邓小平于1990年2月17日在接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全体成员时高兴地说。
得到伟人高度评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诚如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近日所说,是“千锤百炼才草拟出来”的。那么,它是如何“锤炼”的?这段往事对于今天又有什么启示?在香港基本法颁布即将届满25周年之际,且听亲历者娓娓道来。
起草委员会荟萃两地各界精英
1985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在批准中英联合声明生效的同时,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6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基本法起草委员名单。
时任草委会委员、现任香港民建联主席谭耀宗回忆说,草委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受到香港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与好评。
草委会由59人组成,其中内地委员36人,香港委员23人。内地委员中包括周南、鲁平等有关部门负责人15人,胡绳、钱伟长等各界知名人士10人,肖蔚云、许崇德等法律界人士11人;香港委员中,有包玉刚、李嘉诚、查良镛等工商、文化教育、法律、工会、宗教等各界人士,以及以个人身份参加的香港行政、立法两局议员和香港法院的按察司。
1985年7月1日,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并召开首次会议。委员会下设5个专题小组,每个小组均选出1位内地委员和1位香港委员担任召集人。小组负责起草相关条文送交总体工作小组进行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