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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毛志文2015-03-17 17:43

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5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去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执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在新常态下保持总体平稳。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

(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创新完善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结构性调控,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

一是经济增速平稳。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实施扩大消费的综合性政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信息、养老健康等服务消费快速发展。有效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启动实施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农业水利等重大工程,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3%,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重提高到64.1%。积极发挥出口的支撑作用,着力稳定出口、增加进口,以美元计价的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3.4%,在国际市场的份额继续提升。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1.2%、48.5%和0.3%。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3.6万亿元,增长7.4%。

二是就业形势稳定。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改革促就业,以增长带就业,以政策保就业,突出抓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09%。

三是价格水平涨幅较低。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5万件,实施经济处罚44.7亿元。清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超过400亿元。

四是财政金融等风险总体可控。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推行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强化风险评估预警。以产能过剩行业、地方政府性债务、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为重点,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排查,防止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住房金融政策,优化金融服务。

(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激发市场活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改革,加快教育、医药卫生等领域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以投资和生产经营领域为重点,又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完成减少1/3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任务。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293万户。

二是财税金融改革积极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实施。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电信等行业,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存款利率上浮区间扩大、期限档次简化。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拓宽,双向波动弹性增强。有序放开金融机构市场准入,5家民营银行获准筹建。沪港通试点正式启动。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规模增大。

三是投资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项目核准制度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家部门层面核准项目两年累计减少76%。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为普遍备案和有限核准相结合,实行备案管理的超过95%。除敏感国家、敏感地区、敏感行业外,境外投资项目全部取消核准改为网上备案,核准项目占比不到2%。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出台。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

四是价格改革力度加大。放开了700多种医保目录内低价药品、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电信业务资费等50项商品或服务价格。铁路货物运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实行上限管理,国铁货物统一运价再次提高。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由政府审批改为由航空公司按照政府制定的定价规则自行确定。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启动。在深圳市和内蒙古西部电网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调整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五是国有企业改革探索推进。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出台。中央企业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设规范董事会等改革试点推出。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继续推进。

六是社会领域改革有序展开。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出台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实施。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颁布实施,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顺利出台。大部分省份建立了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50%以上的县(市)。

七是对外开放展现新局面。“一带一路”战略开始实施,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推进,沿边和内陆开放继续扩大。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利用外资质量提升、结构优化,非金融类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196亿美元,增长1.7%,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比重提升到55.4%。着力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与中国装备“走出去”,铁路、电力、通信、能源等“走出去”项目取得积极成果,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1029亿美元,增长14.1%。双向投资并驾齐驱格局初步形成。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自主创新有新突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2.09%,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支出的比例超过76%。“天河二号”、超级杂交水稻、“嫦娥”工程、卫星应用、载人深潜等重大创新成果世人瞩目。生物、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支线客机、移动互联网、宽带网络设备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化瓶颈,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速,微创新、众创等创新创业模式蓬勃兴起。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3%,比规模以上工业快4个百分点。

二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深入展开。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化解产能过剩有序展开,年初确定的15个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产能盲目扩张得到遏制。煤炭行业脱困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服务业增长保持良好势头。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第三产业(服务业)增加值30.7万亿元,增长8.1%,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2%,超过第二产业5.6个百分点。

四是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双双突破11万公里。新增7个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又有近3000万个家庭实现光纤到户。水电总装机突破3亿千瓦,页岩气、煤层气和深海油气勘探开发取得重大进展。规划建设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开工建设57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通水,京津冀等地6000万群众喝上了长江水。

(四)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迈出新的步伐。

一是农业农村发展态势良好。继续加大“三农”投入,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农村承包耕地流转比例达到30%左右。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意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制定完成。粮食总产量达到6.07亿吨,实现“十一连增”。肉蛋奶、果蔬鱼等农副产品生产稳定。解决66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农村危房266万户,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232万人。

二是新型城镇化积极稳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及户籍制度改革、“三个1亿人”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出台实施,包括2个省和62个城市(镇)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启动,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优化调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4.7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预计为36.7%。

三是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三大战略”布局加快展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有关规划编制完成,各领域务实合作有序展开。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功能定位和规划纲要确定,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积极推进。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颁布实施。西部大开发新开工重点工程33项、总投资8353亿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布实施。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出台,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建设深入推进,“两横两纵”空间发展格局得到优化。东部地区经济转型加快,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继续发挥引领作用。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