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宪法权威 领悟宪法精神
——写在首个“国家宪法日”
中国军网北京12月4日电(记者 黄杨海) 12月4日,我国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在“国家宪法日”这个庄严而神圣的日子里,我们必须崇尚宪法权威,领悟宪法精神。
首个“国家宪法日”,开启“宪法至上”新阶段
今年10月28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要求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意识、宪法观念、宪法权威的宣传教育活动。
现行宪法来之不易。文革时期,宪法遭受严重破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吸取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的意志书。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王振民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宪法是我们国家的‘定海神针’。”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党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参与《决定》起草的王振民院长告诉记者,《决定》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以宪法为核心,表明“宪法至上”各方已达成共识。在此背景下,把“国家宪法日”确定下来,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12月4日曾是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专门为宪法设立一个节日,“这是非常令人欢欣鼓舞的”,曾参与过1982年宪法的制定和1999年、2004年的宪法修订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廉希圣表示。设立“国家宪法日”,以崭新而生动的形式向宪法表达敬畏,开启里“宪法至上”新阶段。
“国家宪法日”,我们不仅需要重温宪法条文,更需要充分领悟宪法精神
宪法是法治的核心,是法治的灵魂。离开宪法讲法治,法治就会失去灵魂。充分领悟法治精神,必须首先充分领悟宪法精神,“国家宪法日”是一次对于法治出发点的认识回归。
国家宪法日,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指在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国家宪法日,意义也在于让宪法精神内化于所有国家机关和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已明确载入宪法,所谓“军队国家化”违背宪法和宪法精神
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对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宪法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权。宪法和党章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武装力量的领导地位明确地写入了宪法。人民军队坚持党的领导,逻辑起点是国家和人民的意志,是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决定的,是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赋予的。这一制度,是历史实践证明了的符合我国国情军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军事制度,必须始终不渝坚持下去,决不容动摇怀疑。
王振民院长认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依法治军也应该依宪治军。军队要认真学习宪法。学习宪法,不仅仅是说学习宪法关于军队的有直接指导意义的有关规定,还应该完整地学习宪法,领悟宪法精神。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在“国家宪法日”这样一个庄严而神圣的日子,更加凸显那些所谓“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的言论是绝对错误的,也是绝对违背宪法和宪法精神的。
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 让宪法精神贯穿全年365天
国家宪法日,是公民的“权利宣言日”,也是官员的“权力规范日”,更是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至上地位的“信仰日”和“行动日”。
“八二宪法”施行已过三秩之年,它带给社会的深层次改变有目共睹。但要让宪法成为司法者和普通公民的坚定信仰,依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方面,在公权力和宪法并存的场景中,部分官员总能轻易地表现出对宪法的“不够尊重”;另一方面,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由于对宪法解释和违宪审查机制的不够完善,宪法基本难以被运用于审判判决书中去。既然效力不被洞见,信仰的生成当然缓慢。
要让宪法成为真正可行的众法之源,成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坚实可依之基石,前提在于对宪法进行解释和监督宪法的实施。两者相较而言,后者尤为迫切。“宪法日”之外每一天,我们依然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首个国家宪法日,这只是一个崭新的开始。宪法日之外,我们更应该让宪法和宪法精神贯穿全年365天,让宪法成为共和国全体公民的信仰,让遵守宪法成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共同身体力行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