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3日在京闭幕。一周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结合自身职责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会议、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分别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也都以党组会议的方式进行主题学习。
27日上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务必抓紧抓好,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重申科学立法的重要性。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以来,习近平已四度提及立法与改革的关系。
习近平指出,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
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责无旁贷。习近平在28日会见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代表和爱民模范时表示,希望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4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党组会议,主题即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二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各部门执法权。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要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筑牢法治“篱笆”、遏制权力“越线”。
同日,中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张德江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会议认为,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纲领性文献,必将对党和国家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会议强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24日上午,中共全国政协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始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同时发挥政协优势和作用,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