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很忙”:平均每天1名厅局级贪官被查

来源:检察日报责任编辑:张琴
2014-10-14 20:07

无缝对接

党内处理与司法程序,一个都不能少

“纪委很忙,检察院也很忙。”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纪委和检察院办案可以说是无缝对接:一是检察院依据法律可以单独侦查办案,然后通报相关纪委启动党内处理程序;二是纪委查办案件并进行党内处理后,根据是否涉嫌犯罪,决定是否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记者了解到,在查处贪官过程中,党内处理与司法程序一个都不能少。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内处理各级官员案件,一般由中纪委和地方纪委查办。从程序上要经过受理、初步核实、调查和审理等阶段。

关于司法程序。涉及到党内被查官员违法行为的,犯罪问题和线索将由纪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检察机关确定属实的,依法对其立案侦查,随后进入司法程序。检察机关依法侦查终结之后,予以起诉,之后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例如,最高检发布的省部级案件中,已明确由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省部级“大老虎”有23个,他们大多是从中纪委转交检察机关的。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已经被判处无期徒刑,是十八大后被查的省部级官员中,第一个接受审判的。此外,去年底因在衡阳破坏选举案中失职渎职接受调查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15天即被移送司法机关,9个月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也创下了最快获刑速度。而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受贿案一审,也于9月24日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今年以来,纪委部门与检察机关联手反腐败的速度、力度、广度、深度,都达到了新的层次。一边高压反腐,一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用反腐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有自信、有能力、有信心的表现。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