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尽管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但考虑到治理大气污染的长期性和严峻性,改善环境质量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北京市依然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2014年,北京市确定的减排目标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3年削减5%、5%、2%和2%。
北京市环保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以及各区县政府和有关企业与市政府签订的减排责任书,向各区县和有关重点企业下达了2014年减排任务,确定了115个大气减排项目和304个水减排项目。
同时,国家污染减排考核办法规定了三条红线,即“减排年度指标的完成”、“列入责任书的项目如期建成”和“监测体系考核通过”,任何一条未达到考核要求就视同考核减排未通过。未来,北京市将按照这三条红线,开展考核,要求各区县积极推进,确保进度,按时限要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