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财政计划5年内统筹落实资金478.58亿元,专项用于燃煤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业和其他行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综合保障措施等领域,并建立起以“滚动预算”、“深度统筹”和“阳光保障”为支撑的大气污染防治财政投入机制。同时,北京市环保局表示,北京将进一步努力削减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坚持不懈地推动空气质量提升和生态环境改善。
分解84项大气治理任务
北京市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在通过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和完善相关环保政策,引导排污企业加强治理、减少排放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北京市财政局表示,根据“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的重点任务,已会同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84项重点任务细化成117个项目,形成了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财政资金保障方案,计划5年统筹落实资金478.58亿元,专项用于相关领域防治大气污染。
“凡是市财政予以支持保障的重点项目,将纳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滚动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北京市财政局介绍说,2014年,北京市财政统筹安排中央和市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47.17亿元,专项用于这些确定领域,共涉及71个具体项目。“通过深度统筹,实现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在项目间、单位间、年度间的动态管理和平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果。”
为严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风险,北京市政府成立了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项目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及专业机构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评审。同时,为更好体现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绩效,原则上将大气污染防治滚动预算项目全部纳入财政绩效评价范围。综合采用事前评估、事中管理、事后评价等多种方式,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出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进行客观公正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