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国内新闻>>正文

各地颁布差旅费管理新规 有增有减不再一刀切

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卢建霞2014-06-18 13:10

调整了什么

改为目的地标准报销,费用限额上浮更符合实际

谈及调整,山西省财政厅行政处处长高晔认为,新旧办法的最大区别在于报销标准的变化:“与以前单一标准不同,新办法建立了一个差旅费报销标准体系。今后,差旅费按照出差目的地标准进行报销。”

“以前不管你去西部出差,还是到中东部出差,回来报销都是一个标准。现在按照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比如处级干部在省内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上限是310元;而到广东就是340元,更科学合理。”高晔说。

贵州省委某机关财务工作人员认为,新旧办法最主要的变化体现在住宿费标准上。旧办法的标准是多年前制定的,“以前的标准说实话是比较低的,不符合当前物价水平。”该工作人员举例,要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出差,这样的住宿标准根本住不下、吃不上。“现在的伙食补助、市内交通等费用都翻了一番以上,更符合实际。”该工作人员说。

广西在新办法中调整了出差人员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范围。旧办法规定航空旅客可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此次变更为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这样的改动进一步拓宽了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范围,更公平,更人性化。”蔡高根说。

与广西毗邻的广东,在此次办法修订中的一个改动,凸显了厉行节约的要求:厅局级领导干部坐飞机不能坐公务舱了,将过去“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乘坐飞机公务舱(没有公务舱的航班可以乘坐头等舱)”,改为“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乘坐飞机经济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