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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人民日报责任编辑:卢建霞2014-06-10 14:56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部门经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处长、副处长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B类),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C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6日(星期日)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呼和浩特、长春、上海、福州、南昌、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拉萨、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15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7月22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7月24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