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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铁律整治内部“灯下黑” 正人先正己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王少伟责任编辑:姚旭东2014-06-09 11:04

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深化机构改革,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由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直接分管。

如何监督监督者,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无法绕过的一个课题。事实上,一年多来的一系列举措表明——不回避、不掩饰自身存在的问题,已成为中央纪委的鲜明姿态。

在年初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期间,王岐山在参加分组讨论时,便透露了中央纪委要从组织创新方面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的设想。

1月19日,中央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其中专门强调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全国两会期间,王岐山在3月11日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表示,中央纪委决定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6天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便刊发了一条题为“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深化机构改革”的消息,其中新设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颇为引人关注。

“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就是为了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自身的监督,防止我们队伍内部出现‘蛀虫’,及时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3月19日,中央纪委副书记陈文清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时说。

“在现代社会利益格局的大环境下,中央纪委敢于从自身下手,这本身就需要很大的勇气,同时也展示了一种开放的姿态和良好的形象,其所起到的示范作用不容小觑。”杨伟东说。

在中央纪委的率先垂范下,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把“严”字诀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在新一轮省级纪委机构改革中,各地也纷纷设立监督自身队伍的专门机构,严防“灯下黑”。

庄德水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加强对自己的监督,不仅是保证这支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的客观需要,而且能够让监督真正发挥出威慑力,从而更加有效地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