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步,先申报”
——新提拔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启动省级试验
漫画:选拔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新华社发 徐骏作
新华网北京6月8日电(记者贾钊 薛艳雯 梁爱平)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中国西部的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
“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这份文件强调。
知名的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在整个官员财产公开“时间上不可能马上、空间上不可能全部”铺开的情况下,陕西在全省范围从新提拔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做起的尝试,有破冰意义和积极作用。
他说,这份文件向有意升迁的官员们发出了明确信号:要进步,先申报。
“陕西的做法是一个好的开始,应该为他们鼓掌点赞。”中国人民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周淑真说。她指出,申报备案是中国走向完全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第一步,关键是要认真地做,不能流于形式。
陕西省委《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涵盖的申报对象是“确定为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以及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
观察人士指出,此前,广东等地的类似试点大多局限于个别地市,较少涉及厅级干部。
陕西省开出的拟提拔官员们需申报清单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具体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劵(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