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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三大疑问待解 倒逼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来源:中新网作者:白琥责任编辑:牛晨斐2014-05-09 14:24

聘任制的额外价值:倒逼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作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话题,各地的公务员聘任制改革试点,往往能引来铺天盖地的报道。此次义务试点再次引发舆论对聘任制改革的激辩,有评论甚至直陈“义乌聘任制公务员改革价值不大”。

孙晓莉并不以为然,在她看来,公务员聘任制的最大价值在于,或许能从科学的角度,倒逼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推进。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要分类管理,但多年来,国内这方面的探索不是很多。”孙晓莉说,“我认为聘任制公务员更大程度上体现了业务类公务员的特点,专业性很强,这将倒逼我们思考目前公务员管理的科学性。”

对此,不少专家也指出,要推进公务员的分类管理,让不同类别的公务员有不同的成长空间,而没有淘汰压力的公务员聘任制改革或将沦为空壳。

孙晓莉还指出,公务员聘任制改革要探索促进公务员体制的“能进能出、能上能下”。

“从理想的制度设计角度讲,公务员聘任制的最大特点,就是根据合同规定的绩效进行管理。能够胜任就留下,不能胜任就离开。此外,我们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对某个岗位的需求,这应该是制度考虑当中的着力点。”她说。

“而上述特点是现有公务员体制所不具备的,一个人如果进入了公务员的序列,只要其不违法不犯罪,一般就不会被开除,这就导致了惰性的产生。如果我们能把公务员聘任制中一些积极因素引入现有公务员管理体系,那样聘任制改革就能为我们带来额外价值。”孙晓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