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国内新闻>>正文

我国发文明确信访事项60日内办结 越级不受理

来源:新京报作者:许路阳 邢世伟责任编辑:卢建霞2014-04-24 08:01

■ 追访

逐级上访便于问题就地解决

问:不受理越级上访,是否限制了公民的信访权利?

张恩玺(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实行逐级走访,根本出发点在于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是限制公民信访权利,而是要更好地实现公民信访权利。

第一,《办法》进一步压实了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失职可能会带来的后果,有助于来访事项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为实现公民的信访权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办法》为有权处理机关和来访群众指明了一条步骤清晰、要求明确的路径,引导群众变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多头上访为就地反映问题,有助于减少信访成本和奔波劳累之苦。

实际上,实现公民信访权利的途径很多,不采用走访形式,问题一样都能得到依法妥善处理。2013年7月1日,国家信访局全面放开网上投诉受理内容以来,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问题、查询办理结果。

一个信访问题,无论向哪级机关反映,最终都要由有权处理的机关来办理,这是由行政级别管辖权决定的,也是由行政管理工作的程序性特点决定的。实行逐级走访,既能强化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责任,减少层层转送的中间环节,也能使上级机关更好地发挥督察督办、统筹协调的作用。因此,实行逐级走访,不仅不会削弱解决问题的力度,反而能更有效地推动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