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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房产泡沫不敢捅破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作者:秦夕雅责任编辑:卢建霞2014-04-24 07:51

地方政府可适当发债

记者:如何看待通过放开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债券,解决新型城镇化资金的问题?

侯云春:新型城镇化不仅包括硬件,还包括软件。不光住房,还包括配套设施、基础设施。这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需要发挥好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发挥好财政和各个投资主体的作用。

其中,一些建设周期长、回报率比较低但又不得不搞的设施,如地下排水、消防、交通等长期投资的项目,我个人赞成地方政府适当发债。

城镇化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急需建设的项目需要资金。这就需要把“花钱的”和“有钱的”打开一个通道,其中应包括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建设的债权,把钱用到真正提高城市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上来,为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与条件。

一旦发债,很多人担心债务风险问题。我个人认为,这些投资不是搞重复建设、搞“大而不当”政绩工程,真的用在城市发展与改善百姓生活上,即使暂时投资时间长、回报率低,也可以通过今后的经济发展,寻找其他手段,如税收等来偿还。摄影记者/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