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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专营被指酿暴利:食盐市价为出厂价5倍

来源:经济参考报责任编辑:卢建霞2014-04-22 08:27

漩涡

中盐公司屡遭“炮轰”

自2009年以来,关于食盐“暴利”的争论始终没有平息,食盐管理体制的改革推进也极其艰难,而背后的中国盐业总公司更是经常成为舆论所指责的对象:攫取暴利和阻挠食盐管理体制改革。

来自中国盐业总公司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中国盐业总公司(原名中国盐业公司)创立于1950年,现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大型企业。截至2011年底,中国盐业总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发展到436亿元,盐的产量1462万吨,世界第二,食盐供应和配送覆盖国土面积37.85%。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47家,职工5.5万余人。

一直以来,对于中盐以及各盐业公司“暴利”的指责始终存在。据媒体报道,目前,市场上食用盐的零售价普遍在2600元/吨,批发价为2200元/吨,大型食品厂可以从省盐业公司以600至700元/吨的价格批发到食用盐,而小型食品厂则必须在当地盐业公司拿货,拿货价近1000元/吨。通过专营的食盐,从车间到了市场终端,价格提高了近十倍(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各省物价局规定,食盐出厂价为每吨300~500元)。相比而言,在已经放开专营、市场化的两碱工业盐市场,每吨为500至600元。2009年,东方公益法律援助所诉北京盐业垄断暴利,法院对此案不予受理,后来不了了之。

与此同时,中盐公司也屡次遭到“炮轰”,被指阻挠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早在2009年,国务院国资委企业监事会监事陈国卫就公开指责中盐公司。他说,中国盐业专营制度改革应该加速推进,要破解国企垄断经营,但是中国盐业总公司阻挠这场改革。陈国卫曾任国家经贸委运行局副局长,分管盐业。

陈国卫称,在众多垄断行业中,食盐体制的改革并不复杂,也是最没有风险、改革设计方案技术含量最低,但是改革的推进遇到了极大阻力。

孙晋则表示,盐业公司控制着食盐生产。生产企业的效益主要取决于食盐计划,这便等于是盐业公司掌握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命门”,具体体现在:在制定食盐计划中,盐业公司向制盐企业索要各种补贴、回扣;在食盐计划执行过程中,各地盐业公司以运费补贴、仓储补贴、回笼货款奖励、销售奖励等名目降低了被列为国家指令性价格的食盐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