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3月29日电 (记者吉哲鹏)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3月29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昆明“3·01”暴恐案4名犯罪嫌疑人。
昆明“3.01”暴恐案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来源:新华社作者:吉哲鹏责任编辑:马冉2014-03-29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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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昆明3月29日电 (记者吉哲鹏)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3月29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昆明“3·01”暴恐案4名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