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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俩幼儿园违规给孩子服药事件焦点追踪

来源:新华网作者:石志勇、付瑞霞责任编辑:雷雨2014-03-14 11:03

新华网西安3月13日电(记者石志勇、付瑞霞)随着西安两所幼儿园违规给幼儿服用处方药“病毒灵”事件的不断发酵,记者就一些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求证。

焦点1:政府正在如何处置此事?

记者13日从西安市政府新闻办获悉,西安两所给幼儿违规服用处方药“病毒灵”幼儿园的3名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以涉嫌非法行医依法刑拘,另外3名责任人目前已被控制并审查。

据了解,12日西安市公安机关根据调查结果,以涉嫌非法行医对两所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孙某、枫韵幼儿园园长赵某、保健医生黄某立案侦查,现3人已被刑事拘留。同日,涉事的另一所幼儿园鸿基新城幼儿园园长梅某、副园长赵某及保健医生等涉事责任人被控制并审查。

焦点2:服药原因到底是什么?

对于大众关心的为何要给幼儿服用“病毒灵”的原因,涉事幼儿园负责人交代,因了解到“病毒灵”可以预防感冒、增强抵抗力,为提高出勤率,因此给部分班级的幼儿服用,此做法未事先征求幼儿家长意见。目前,具体服药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焦点3:药品质量如何?

据记者了解,11日,西安市食品药监局对在枫韵幼儿园现场检查发现的10瓶共计1000粒盐酸吗啉胍片(病毒灵)依法进行扣押,并送至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依据国家法定检验标准,对上述3批次样品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

焦点4:处方药是如何进入幼儿园的?

在此次“被服药”事件中,药品的来源一直备受关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涉事幼儿园的药品系自行购买得到的。

此前西安市药监部门在枫韵幼儿园保健室曾发现一张幼儿园购进药品的票据,显示该药是在西安一家药品批发企业批发的,购进总数达到了1万粒。目前对于这批药物的具体购买过程,相关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焦点5:幼儿园能随意给孩子服药吗?

记者从西安一些管理较为规范的公立幼儿园了解到,按照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需要服药的幼儿家长需向幼儿所在班提供相关处方证明,家长带来的幼儿用药当日登记班里当日服喂。如遇幼儿身体不适,一般采用的做法是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接走幼儿并提示送医治疗。如病情变化突然且时间紧迫的,采取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后,报120或用园内公车及时就近送医。

此次事件发生后,陕西省卫生厅12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群体性防治工作,必须事先经专家论证。如确有必要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防治,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定详细的防治方案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在学校开展预防性群体服药工作。

焦点6:幼儿园保健医的资质如何?

涉事幼儿园保健医生是否具有从业资格也是大众质疑的焦点之一。据了解,枫韵幼儿园黄某只能提供一张广东省发放的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同时按照规定从业医师必须在从业机构所在地卫生部门注册,但当地卫生部门表示黄某并没有在枫韵幼儿园所在的区卫生部门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