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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机关2013年查办百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46人

来源:新华社作者:赵瑞希责任编辑:遥远2014-01-24 17:48

新华社深圳1月24日电(记者赵瑞希) 记者24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13年,深圳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255人,其中百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46人,包括25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据统计,深圳市检察机关2013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92人,其中1000万元以上大案6人。“我们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5人,其中厅局级干部5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同时,我们还从严查办了损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犯罪,在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领域立案查办20人,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查办55人。”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表示,从办案情况看,当前深圳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表现在:一是贪污贿赂犯罪高发,“老虎”、“苍蝇”并存;二是一些领域形成非法的行业性利益链,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三是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比较严重,立案查办52人。其中查办街道办班子成员6人,查办在征地拆迁中弄虚作假骗取补偿款的执法人员20人;四是典型案件发人深省,如深圳市卫人委原主任江某涉嫌受贿案、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韩某涉嫌受贿案、龙岗“村官”周某涉嫌受贿案等。

2013年,深圳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63人,包括盐田区梅沙街道城管办原协管员周某等7人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收取保护费案,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执法队麦某等4人涉嫌玩忽职守放纵非法倾倒余泥渣土案等一批案件,并依法介入光明新区农批市场“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对事故中涉嫌玩忽职守、行贿受贿的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

“从办案情况看,我市渎职犯罪呈多发态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故意犯罪约占立案总数的84.1%,渎职犯罪中同时具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情节的大幅增加,渎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两级检察院挂牌成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通过与相关部门签订备忘录,将行贿查询作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的前置程序。2013年共提供查询服务53709次,同比上升3.8倍,有6家单位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被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