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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明确为共有产权 2014再供应5万套

来源:法制晚报作者:记者 李洁 陈斯责任编辑:宣琦2014-01-22 16:19

1月22日上午,大会闭幕后,市委书记郭金龙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握手。记者 付丁

“推进性质的自住型商品房建设”、“确保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府工作报告做出20处重要修改。

1月22日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北京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等6项决议。

据了解,早在政府工作报告征求各方意见阶段,就已经吸纳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累计进行了216处修改。

亮点 自住型商品房 明确为“共有产权”

“升级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了自住型商品房的性质——共有产权。

市人大代表、副市长陈刚在会议期间提出自住型商品房为“共有产权”性质,支持房地产市场中端群体的需求。购房人没有经济能力购房,可以由政府给予支持,再上市交易时根据产权比例,把政府那部分收益拿走。这样没买到的人也不亏,买到的人也不得利。

价格方面,自住房的价格会比市场低30%,甚至50%。陈刚表示,北京要把自住房“做大”,除了去年推出的2万套,今年全市还要再供应5万套,而北京每年新建商品房一共才10多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