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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新形势下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的必要性

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吴昊2014-01-05 15:15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决定》提出,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根据1973年海关合作理事会(现为世界海关组织)通过的《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简称《京都公约》),自由贸易园区是指缔约方境内的一部分领土,进入其中的任何货物就进口税费而言,通常被视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措施。只要不违反世界贸易的一般规则,世界贸易组织即允许其成员自主设立自由贸易园区。根据《京都公约》确立的原则,自由贸易园区的主要特征是,法律上处于“境内关外”地位,位置上隔离封闭,形式上通常是港区联合,功能定位为综合发展,管理和法制保障健全完备,海关监管便捷,配套政策最大优惠。

在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顺应世界经济发展大势扩大开放的决心,是更加积极主动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

第一,紧跟世界经济发展大势。尽管当前全球经济复苏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但从中长期看,全球化仍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发达经济体的众多跨国公司主导着全球要素配置和生产力布局调整,以技术密集、绿色低碳增长为主要特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必将成为引领新一轮产业革命、推进世界经济新增长的主导力量。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正是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变化,寻求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的战略突破。

第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环境、资源和生态代价。当下,我们正面临生态破坏、资源浪费、环境恶化,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国际金融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愈演愈烈导致外需不振,形形色色的国际贸易绿色壁垒等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能够推进区域内的功能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快贸易与金融、航运、物流、制造、会展等产业及相互之间融合发展,进而形成辐射和带动效应,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符合世界经济发展潮流的先进模式。

第三,主动顺应全球化经济治理新格局,对接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后,新的全球化经济治理格局正在形成,全球金融、贸易、投资治理结构大调整,新产业革命催生新业态新模式。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等自由贸易谈判推动更高标准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更加强调服务贸易自由化、公平竞争和权益保护。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就是打造我国新时期面向世界、深耕亚太的战略载体,通过先行试验国际经贸新规则新标准,积累新形势下参与双边、多边、区域合作经验,为开展相关谈判提供实证样本和参考依据,为我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主动承担全国开放战略的先行引领使命。适应国际国内发展新形势,对于我国而言,以开放促改革势在必行。扩大开放领域,服务业领域成为重点;提升开放能级,必须更多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提升双向开放,走出去要更加注重形成和发挥研发、品牌、营销相结合的综合优势;开放载体转型升级,就必须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释放新的制度红利。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在接轨国际通行制度规则、法律规范、政府服务、运作模式等方面率先实践,为我国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