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文件

来源:解放军报责任编辑:吕欣彤
2016-01-14 02:16

(四)人文交流领域

1.文明和宗教交流

加强文明对话,推进不同宗教间的交流。搭建双多边宗教交流平台,倡导宗教和谐和宽容,探索去极端化领域合作,共同遏制极端主义滋生蔓延。

2.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智库等领域合作

鼓励中阿文化官员定期互访,在双方文化机构间结成对口友好合作关系,借鉴彼此有益经验。鼓励双方互设文化中心,支持互办文化年和参与对方举行的艺术节,完成“中阿万名艺术家互访计划”。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和文化产业合作。

推动双方新闻媒体加强对话与合作,深化业务交流、稿件交换、人员培训,支持联合采访、合作拍片、合办媒体。双方将加强广播影视交流与合作,继续办好中国-阿拉伯国家广播电视合作论坛,开展影视节目译制和授权播出,开展广电技术和产业合作。鼓励双方互办电影周,互派电影代表团并积极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国际电影节。为部分艺术作品进行中阿语言互译和配音。鼓励阿拉伯广播联盟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国中央电视台阿拉伯语频道开展合作。

鼓励双方新闻出版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积极落实《中阿典籍互译出版工程合作备忘录》,鼓励和支持各自出版机构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国际书展。

密切双方专家学者交流,积极研究建立中阿智库长效交流机制。

3.民间交往和青年、妇女交流

继续加强民间交往,完善中国-阿拉伯友好大会机制,向中阿各友好协会提供更多支持。鼓励和支持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有序开展形式多样的友好交往。

积极推动中阿青年交流,加强双方青年事务部门交往,增进双方各界青年杰出人才的接触与交流。

继续加强中阿性别平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并支持双方妇女机构和组织开展高层对话、专题研讨、文化交流及能力建设等活动。

4.旅游合作

鼓励中阿双方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相互推介旅游资源和产品,开展旅游合作。中方欢迎阿拉伯国家申请成为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目的地。

(五)和平与安全领域

1.地区安全

倡导在中东实践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支持阿拉伯和地区国家建设包容、共享的地区集体合作安全机制,实现中东长治久安与繁荣发展。

2.军事合作

深化中阿军事交流与合作。加强双方军方领导人互访,扩大军事人员交流,深化武器装备合作和各类专业技术合作,开展部队联合训练等。继续支持阿拉伯国家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地区和平安全。

3.反恐合作

坚决反对和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反对将恐怖主义同特定的民族、宗教挂钩,反对双重标准。支持阿拉伯国家的反恐努力,支持阿拉伯国家加强反恐能力建设。中方认为反恐需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有关反恐行动应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国际法准则,尊重各国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

中方愿同阿拉伯国家加强反恐交流合作,建立长效安全合作机制,加强政策对话和情报信息交流,开展技术合作和人员培训,共同应对国际和地区恐怖主义威胁。

4.领事、移民、司法和警务合作

切实维护中阿在对方国家企业和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积极做好便利中阿人员往来的制度性安排。巩固双方在司法协助、引渡和遣返等领域的合作成果,加强司法协助类条约签署、追逃追赃、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以及反腐败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5.非传统安全

共同提高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能力。支持国际社会打击海盗的努力,继续派遣军舰参与执行维护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国际海运安全任务。开展互联网安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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