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各国管理公务用车:美国违规用可能面临解职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吴成良 邢雪 颜欢 邹松 万宇责任编辑:吴昊
2014-10-24 09:53

巴西

公开竞标,采购流程透明

本报驻巴西记者 颜欢

巴西《圣保罗页报》今年6月发布过这样一则新闻:巴西东北部巴伊亚州的工业、贸易和矿业部部长科雷亚使用公车带家人去观看世界杯比赛。该汽车因挂着代表政府职能部门的黑色牌照,引起在场记者注意,立即被拍下照片上传到网络。随后科雷亚为自己辩护称,开公车是为了“观赛中好随时回去工作”。这种说法显然没能说服民众,联邦区公共事务部立即对此展开调查,研究科雷亚是否违反了1994年颁布的《巴伊亚州公务人员法规》。

巴西规划部是专门面向政府制定规章制度的部门。规划部物流与信息技术副部长费尔南多·斯奎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2008年最新的规定,巴西每一个部委都有自主购车决定权,即部委决定需要多少车辆、什么品牌等细节,但购买流程必须公开、透明。“政府所有采购共用一个电子商务系统,当有部委需要购车时,他们就在网站上进行公告,包括购车数量、价格范围等细节,有兴趣的汽车制造商或经销商可以登录网站,以竞价的形式投标。”斯奎拉告诉记者,“直到汽车买到手,买的什么品牌、什么车型、花了多少钱等所有信息都是一目了然。”

早在1950年,巴西《民法典》第1081条就对政府官员使用公车做了规定。其中第四款明确指出,公务员家属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使用公务车,非工作期间公务员也不得使用公车。另有补充条款强调,如果有特殊用车情况,用车人必须支付相应运行费用。2008年,为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联邦政府在新颁布的法规中再次用整整一章详细规范了公车使用的“准与不准”。“在工作地点与住宅之间,除非交通困难或者没有公共交通,否则不能使用公车上下班;周末和节假日期间,非工作需要不能使用公车;不能将公务车停到个人住宅……”斯奎拉向记者一条条列举出禁用公车的情况。

“除政府内部有部门专门监管,外部还有法院对公务员的行为负有监察责任。” 斯奎拉表示,如若违反了规定,联邦法院核实后会立即对当事人进行判罚。根据巴西《联邦公务员条例》,任何公职人员都有权使用公车办理公事,但根据级别不同需区分使用车辆;一旦有违规用车,将处以不同程度的惩罚,严重者甚至因此丢掉公职。

巴西公务车上路没有特殊待遇。巴西环球新闻网今年3月就曾报道,巴西卫生部长的专车停在了部委大楼前的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上,报道还配发了一张照片。事发后,卫生部新闻司立即对外发表声明,承认了错误。

记者在查阅资料时发现,巴西圣保罗州立大学有关公车使用的专项规定就有18页,非常仔细地说明了何人、何机构可以用公车,还有每年的车辆行驶经费如何分配和使用,可见在巴西按规定使用公车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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