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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布“岁月”号沉船事故调查结果

来源:新华社作者:彭茜责任编辑:吕欣彤2014-10-07 01:10

新华社首尔10月6日电(记者彭茜)韩国检方6日公布了对“岁月”号沉船事故的调查结果,指出船体改装、超载及舵手操作不熟练等多个因素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据韩联社报道,经过5个月的调查,韩国大检察厅得出结论,认为“岁月”号所属船务公司为扩大载重量而改装船体,破坏了船体的稳定性。在通过急流时,操作不熟练的舵手进行了急转弯,致使船体左倾,船舶失稳最终沉没。

调查显示,事故发生时,“岁月”号载有3606吨重的货物和汽车,是规定最大载货量的3倍。船舶所属的清海镇船务公司被指通过过量载货来弥补下滑的客运收入。

这一调查结果是在检警联合调查本部专家咨询团意见的基础上,经船舶海洋设备研究所和首尔大学船舶海洋性能优化研究事业团模拟分析而得出的一致结论。

此外,检方还认为海警在事故中应对不力也导致了遇难者众多。尽管事故发生后,海警立即向事发海域派出了巡逻艇,但抵达现场后并未让乘客立刻逃离船舶,没有合理遵循灾害管理手册规定。海警还在检方开始调查后制作虚假文件,企图隐瞒自身工作失误。

调查显示,珍岛交通管制中心的12名海警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没有在“岁月”号行驶至附近海域时做好船舶监测工作,也未按规定程序处理“岁月”号遇险信号。这些工作人员还在检方着手调查时删改了事发时的电子监控记录。

检方对清海镇船务公司实际所有人的调查发现,实际船主俞炳彦在发现“岁月”号的结构性问题后,仍默许船舶超载。检方还发现俞某一家非法获取了子公司等约1836亿韩元(约合10.6亿元人民币)的资金。

检方还对船舶进口、安全检查、取得运航相关执照等海运行业的结构性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了非营利法人“韩国海运组合”、“韩国船级社”等机构的违法行为。

“岁月”号事故发生后,共有包括船长、船员、海警、船务公司、安检机构有关人员等在内的399人被立案调查,其中154人被逮捕。

载有476人的“岁月”号客轮今年4月16日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屏风岛以北海域意外进水并最终沉没,仅有172人获救。迄今事故已造成包括4名中国乘客在内的近300人遇难,仍有10人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