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今年的联合国气候峰会将于23日在美国纽约举行。这次峰会可谓是2015年联合国巴黎气候大会前最为重要的一次会议。从1995年开始,联合国每年都要举行一次气候大会。那么让我们来盘点其中一些比较重要的大会,以及这些大会取得的成果。
京都气候大会
时间:1997年12月
地点:日本京都
成果:大会通过的《京都议定书》对2012年前主要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也是设定强制性减排目标的第一份国际协议。《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开始生效。根据这份议定书,从2008年到2012年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基础上平均减少5.2%。
《京都议定书》遵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制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作为历史上温室气体排放大户的发达国家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而发展中国家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限控义务。
巴厘岛气候大会
时间:2007年12月
地点:印度尼西亚旅游胜地巴厘岛
成果:本次大会取得了里程碑式的突破,确立了“巴厘路线图”,为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巴厘路线图”建立了双轨谈判机制,即以《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为主进行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按照“双轨制”要求,一方面,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要执行其规定,承诺2012年以后的大幅度量化减排指标。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和未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则要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采取进一步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