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国际资讯>>正文

美国警察被指滥用暴力 感到威胁即可开枪射杀

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 作者:吴云 陈一鸣 纪双城 青木 陶短房 陈一 柳玉鹏责任编辑:马冉2014-01-28 09:08

“美国就是一个警察国家”。对于一系列涉及美国警察的事件,美国“争论”网站上一名网民禁不住这样断言。近年来,美国警察的“强悍”成为包括本国在内的多国议论的焦点:纽约警察打伤乱穿马路八旬老人;强行铐走印度女外交官并脱衣搜身,激起印度全国怒火;去年一名美国协警枪杀黑人少年,几乎引发全美骚乱。面对种种指责,美国警察几乎都会满不在乎:枪杀黑人的协警最终被判无罪,打伤老人、逮捕印度女外交官也被称为“严格执法”。对于美国警察频繁使用暴力,有人用美国拥有2亿支枪,保护自身是首要的,而且法律也保证警察执行公务的绝对权威。英国首相卡梅伦甚至曾一度决定向美国“超级警察”讨教打击街头动荡的经验。不过,德国柏林社会学家马塞尔·哈森对《环球时报》记者称,就像美国是世界警察一样,美国警察在世界上也是最“牛”和最强硬的。美国警察的“牛”来自于它的权力很少受到限制,它可以对任何自认为的威胁采取暴力行动。但这种频繁使用暴力最终会使它失去人们的支持。

令人恐惧的美式“警察文化”

“美国警察:举起手来!”德国《焦点》周刊日前刊登了一名德国人在美国被警察搜身的经历。美国被称为自由国度。但是,美国却有数不完的规则,令不知情的外国游客无所适从。而且许多时候,美国警察是小题大做,用各种理由来显示自己的“绝对权威”。在大街上忘带证件就会被搜身等等。文章称,“举起手来!”是美国警察经常的口头禅,人们必须立刻把双手放在头上一动不动,否则就可能遭遇暴力执法,被警察当成恐怖分子击毙。这是一种令人恐惧的美式“警察文化冲击”。

去年11月,美国曾发生一件令人震惊的事件。美国加州警察甚至向摆弄塑料冲锋枪的13岁男孩开枪射击,并给这位“疑犯”戴上了手铐。9月,纽约市警察为抓捕犯罪嫌疑人公开向人群开枪。结果罪犯毫发未损,两名无辜妇女却被打成重伤。对于美国警察的这种行为,“俄罗斯之声”引述国家杜马安全委员会成员古洛夫的话称,这种情况在世界其他国家都是难以想象的。他说:“在城市中动用武器,是非常极端的举措。无论在苏联时期还是现在,俄警察在城市中都慎用武器,因为其他人可能遭到伤害。”“俄罗斯之声”称,美国警察是世界上最残酷的执法人员。从各种报道中就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点。如果在抓捕时稍微遭遇不服从行为,美国警察就可以动用武器。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总是站在警察一边。

日前一名八旬华裔老人因被认为乱穿马路而遭到警察暴力执法,引发了美国媒体广泛关注。在《纽约邮报》相关报道后,有纽约网民留言称,“我可以理解警察拦住甚至逮捕他,但是将他推倒在地,造成那样严重的伤口,真的有必要吗?我认为,警方过度使用了暴力,应当在不对其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对其实施逮捕。”不过,也有人认为,警察是在做该做的事情。一名叫约翰的网友表示:“当警察下达简单的指令时,人们必须听从警察的指挥。尽管事情令人遗憾,但我们是否愿意生活在一个可以不服从警察指令的城市里?”

美国不允许鸣枪示警

全美有1.8万个警察执法机构,3088个县警察部门,13578个市警察机构,50个联邦以及49个州一级执法机构,还有1626个特殊警察部门(管辖机场、校园等)。美国警察与人口比例为3.25‰ ,在大国中属于较高的,远高于中国警察与人口1.3‰的 比例。对于美国警察的权力有多大,人们有很大争议。有人认为美国警察的权力十分有限,比如有名的“米兰达规则”(即警方在逮捕嫌犯前必须及时通告嫌犯“有权保持沉默”等三项权利)。但也有人援引各种案例指出,事实上美国警察权力很大,他们常常在大街上拦住他人临检,由于美国警察“反应过敏”,在和他们打交道时千万别“乱说乱动”,否则轻则被强行制服,重则被开枪射杀。

美国南加州亚罕布拉市华裔市长沈时康十分关注这类警民关系问题。在沈时康的推动下,亚罕布拉市警察局去年12月成为全美第一个开通中文微博的警察局。沈时康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每当发生警民冲突时,人们往往只看表面,觉得五大三粗的警察“欺负”手无缚鸡之力的民众,但如果从法律角度观察,就会发现这种看法很多时候有失偏颇。

美国警察执法时看起来相当冷酷、无情,动不动就搜身、上手铐,甚至开枪,这是因为美国警方的执法理念与东方有着很大的不同。在中国,警察必须舍生忘死、舍己救人,不具备这种精神就成不了称职的警察。但在美国,警方要求警察把保护自身安全放在首位,美国警察在执法时一旦感觉自己面临危险,就可以先发制人采取自卫措施,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沈时康说,许多人在电影里看到美国办公楼夜里灯火通明,会感到很奇怪。殊不知,美国警方要求店铺、楼宇晚上必须开灯。如果晚上某幢建筑出了治安事件,但建筑物内漆黑一团的话,警察只会在外守候,绝不会进入黑漆漆的屋子,从中不难感受到美国警察自保意识之强。

《环球时报》记者日前采访了洛杉矶县警察局。一名警官表示,美国不允许鸣枪示警,也不允许击伤对方。根据警察枪支使用规范,警察要么选择不开枪,要么必须向对方要害部位射击,造成一枪毙命。当然,有可能打不准,但开枪时必须以直接击毙为目标。美国警方的逻辑是,鸣枪示警或者击伤对方,都可能造成对方反过来袭击警察或民众,带来更大的伤亡。

沈时康称,在美国,被执法者必须无条件配合警察,这已经成为一种妇孺尽皆知的常识。如果遇到警察盘查,最好是什么都不动,警察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假如在车里,必须把双手放在方向盘上,以便警察一眼便能看到,绝对不可自行走出汽车,也不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做出伸手去掏驾照这样的小动作,否则警方会认为存在袭警嫌疑,可以将其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