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力量:
武装力量,根据德国2003年颁布的《新建军规划方针》,德军将进行重新编组分类。原陆、海、空、卫勤和联合支援部队五大军种形式上依然存在,但在编制上德军将混编为干预部队、稳定部队和支援部队三种类型,并全部用于海外行动。
德国陆军,编有5个机械化师、1个特种作战师、1个空中机动作战师和陆军部队司令部8个师级单位。主要部署在北德平原和中部地区。
德国海军,编有1个舰队司令部、5个分舰队和2个海军航空兵联队。主要部署在北海和波罗的海沿岸区域。
德国空军,编有8个战斗机联队、4个防空导弹联队、3个空中运输联队、2个通信团、2个雷达指挥团和1个供应团。空军重点部署在中部和南部地区。
德国卫勤部队,编有4个野战医院团,4个卫生团,8所联邦国防军医院。
德国联合支援部队,编有4个后勤团,2个指挥支援团。
另有准军事部队,联邦边防警察和联邦海岸警卫队。
全国共有军事基地734处。
总兵力:总兵力约21.3万人,其中陆军约7.66万人,海军约1.63万人,空军约3.63万人,其余为中央卫勤、联合支援两大职能部队。计划到2016年将部队规模缩减至16.35万人。德军目前参加海外行动约7200余人。
军事工业:德国没有国家军事工业,但具有自行研制和生产各种常规兵器的能力,其装备技术研发水平属于全球领先地位,尤其是德主战坦克、常规潜艇等武器。今后德国在总体上仍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军事技术水平和生产潜力,在个别项目上将维持世界一流水平。德国军事工业的研发重点已放在了系统技术和尖端技术上,特别是在指挥系统和武器使用系统方面强调应用传感技术和电子技术。德国统一后,军事工业订货日趋减少,从事军工生产的人数下降,整个军事工业处于新的调整之中。目前,从事军工生产的从业人员从原20万人减少到现在的9万人。军工生产总值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6%,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不到1%,在加工工业总产值中平均约占3.4%,在车辆工业产值中占1—2%,在造船工业中占10%,但在航天工业中却占了50%以上,而在其他大多数工业部门产值中所占比例均不到l%。
军工贸易:由于历史和外交政策等方面的原因,德国对军火输出历来持比较审慎的态度。军工产品的80%以上销于国内市场,即主要为本国国防建设服务。军工产品的出口在德国出口总额中仅占1%。德国历届政府均坚持“不向局势紧张地区输出军火”这一原则规定。2000年1月,德政府通过了新的军品出口准则。今后在决定出口军品时必须考虑军品接收国的人权状况。同时将所有国家分为两类,对第一类国家,包括北约、欧盟国家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和瑞士等国不作军售限制,对其他所有国家将采取比较严格的军品出口政策。德国军工生产较发达,技术比较先进,军火贸易额也属世界各国前列。据德国联邦统计局数字,2002年德国军火出口约20亿美元,位于俄罗斯、美国、法国和中国之后,列世界第5位。
防务政策:军事战略从本土防御转向危机处置和冲突预防;推动欧盟独立防务建设,使欧盟和北约在危机处置上成为平等的战略伙伴;拓展德军军事能力建设领域;确保德军在需要时迅速重建其本土防御的能力;积极参与北约传统防区外行动;调整国防开支重点,压缩维持费,稳步提高装备费比例;以欧洲内部和跨大西洋合作为平台,加强军事装备的联合开发。
军费:2013年度,德国防预算为332.6亿欧元,同比增长4.4%,占政府预算的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