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省部级表彰的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应编辑录入地方志。退役军人姚思军曾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防汛救灾先进个人,符合收录条件……”8月3日,安徽省霍山县委史志室主任卢晓虎带领工作人员,认真审核《霍山县志》拟收录退役军人事迹材料。
今年5月,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县随即召开调度会、成立工作专班,部署有关工作,拟于2026年第3次编修县志时,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录入县志。
卢晓虎介绍,该县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县志工作专班由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史志室、档案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负责协调对接、资料审核、编辑录入等工作。乡镇退役军人事务站、退役军人所在单位和村居(社区)负责收集人物故事和群众评议。
根据《办法》要求,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在地方志人物志(卷、篇)或相应章节采用人物简介、人物表(名录)等形式,或在有关篇章采取以事系人的方式,记载本行政区域内参战退役军人,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获得省部级、战区级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专班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县已梳理出114名退役军人资料,其中9名拟载入“人物简介”的退役军人事迹材料已完成采写工作,105名拟载入“人物表”的参战老兵名录正在进行信息核对。
记者在2005年第2次修订的《霍山县志》中看到,人物篇分为“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3部分。“人物传”记载对当地影响重大的已故人物生平事迹,字数3000字以上;“人物简介”记载有一定影响力或影响重大的健在人物事迹,字数200字至3000字不等;“人物表”适用于特定群体,如烈士、乡贤等,以列表形式呈现基本信息和表彰情况。
据了解,该县不仅计划将参战老兵的基本信息录入“人物表”,还要将他们的事迹材料附表后供后人学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表示:“时光会流逝,但老兵的故事永不凋零。‘参战退役军人’是《办法》中明确的符合收录条件的第一类人物群体,他们曾为国家和军队作出突出贡献,值得在志书中留下浓重一笔。”
赵大堤是一名抗美援朝老兵,曾参加上甘岭战役。得知自己的事迹要载入县志,他十分激动。他说:“把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是组织给我们参战老兵的崇高政治荣誉,将更好地凝聚军心士气,更好地带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军人、支持国防的良好风尚。”
记者看到,专班人员正在反复修改打磨有关材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键信息存疑时,若专班无法定夺,牵头负责人则向有关方面专家进行咨询。
安徽省地方志学会副会长陆发春介绍:“地方志被誉为‘一方之全史’,是全面系统记录本行政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编纂工作一定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对历史负责、对后人负责。”
直笔著史,修志为用。该县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利用“老兵入志”契机,做好史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让老兵事迹进入村史馆、名人馆、好人馆等场所,成为闻名乡里、教化育人的生动教材。
县委书记张守锐告诉记者,他们将加强军地联动,切实做好材料收集、联合审核、分级载入等工作,高质量完成老兵入志工作,激励现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引导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制图:扈 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