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崇优待,见“证”荣光。连日来,全国多地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许多省份的申请人已领到优待证,一些优待证持证人也已享受到专属优惠。
对军人群体予以优待,是我党我军的传统。早在土地革命时期的井冈山根据地,初创的人民军队就于1931年11月制定颁布了《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这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实际步骤,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军人的尊崇。
小小优待证,是军人退出现役后,对曾经光荣身份的正式认证,是获得尊崇的凭证。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优待从来不是凭空而来,是以军人的牺牲奉献为根本支撑的。曾经,工农红军享受优待,源于自南昌起义起无数热血青年为了革命理想不惜牺牲;如今,退役军人享受优待,建立在一代代革命军人接力奉献的基础上。走进新时代,“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既有了法律保障,也获得越来越多的共识。
获得优待,既是荣誉,更是责任。退役军人在享受优待的同时,一定要认清优待与贡献成正比。对老兵们来说,愈是优待,愈要奋斗;愈是优待,愈要保持军人本色,听党话跟党走,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