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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福建省出台统一办法

细化优待项目确保落地落实


本报讯 周晓松、记者徐文涛报道:春和景明,退役军人袁卫林携妻儿出游。在国家历史文化名镇福建省顺昌县元坑古镇,收获意外惊喜:凭借手中的士兵退出现役证,入景区免费、住宿打折,一家人幸福感满满……

近日,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委宣传部等28个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和明确优抚对象享受的荣誉以及医疗、住房、教育等优待内容。这一举措也吸引了更多的行业、机构和企业加入拥军优属的队伍中。

福建有着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各级各部门出台了不少优抚政策规定。针对这些政策规定较为零散、且有些已滞后于时代等问题,军地在调研了解优抚对象所需、地方所能的基础上,对规定进行整合和规范。《办法》明确优待工作应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的原则,紧紧围绕增强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从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对优待项目一一进行论证补充,颇具地域特色和时代特点。如针对当地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际,明确免收优抚对象基本收视维护费。在文化旅游优待体系中,享受减免门票等优待人员的范围从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扩大到退役军人。

同时,《办法》还细化了优待措施,提高了优待标准,让优抚工作落实有据。如对烈士子女接受教育单列一条,明确烈士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按规定享受最高档政府助学金;在义务教育阶段,按规定享受“四免一补”政策;在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中考时按照各设区市制定的具体优待标准降分录取;报考高等院校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办法》还规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应当为优抚对象开通优先窗口,在醒目位置张贴优先标识,提供普通门诊优先诊查、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优待项目共涉及荣誉、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和其他优待等8个方面153项内容。

据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领导介绍,下一步,福建军地还将结合《办法》的出台,加强各项优待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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