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熙君报道:11月22日,是第六个“浙江省见义勇为宣传日”。在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表彰大会上,义乌市烈士遗属骆光丰被浙江省政府记一等功。
骆光丰是义乌市福田街道新塘下村村民。2011年6月,他的儿子、内蒙古军区某边防团大学生士兵骆超强,在执勤时为抢救一名落水渔民不幸牺牲,被内蒙古军区批准为革命烈士,并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记个人一等功。追悼会现场,骆光丰把骆超强生前积攒的3027元津贴,作为第一笔党费全部交给了部队党组织。
10年来,骆光丰接过儿子舍己救人的接力棒,先后3次勇救落水群众:2012年,在村里池塘救起一名89岁的老人;2018年11月,在公园深水湖中救起一名5岁的小女孩;2020年8月,在鸡鸣山池塘救起一名5岁的小男孩。
骆光丰和骆超强父子俩的英雄事迹经媒体报道,受到群众广泛赞誉。今年1月,骆光丰被评为“金华好人”;2月,被评为“浙江好人”;4月,被义乌市人民政府记三等功1次;8月,被评为“金华市见义勇为勇士”。
“每次看到溺水的人,我都会想起牺牲的儿子。”骆光丰说,他不想让别人像他一样承受痛失亲人的痛苦。同时,他也为儿子英勇救人的壮举感到光荣和自豪。他表示,要接过儿子的接力棒,把这份特殊的爱传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