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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共同守护好军人“第二皮肤”


■孙全党 李 宁

军服代表着军队和军人的形象和荣誉,是军人的“第二皮肤”。前不久,军地10部委联合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守护戎装”专项行动。这是落实军服管理条例,巩固深化军地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军服和涉军造假等专项行动成效,全面提升军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维护军队形象和荣誉的实际行动。

加强军服管理是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内在要求。军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禁止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纺织品。”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制售假冒、滥穿滥用军服的现象屡禁不绝。甚至还有少数不法分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严重损害了军队和军人的形象。

加强军服管理需要军地双方密切协同、形成合力。要依据军服管理规定对社会、企业和群众做好法律宣讲,站在维护军队和军人形象荣誉的高度,讲清加强军服管理的政治意义,提高全社会的思想认识,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要健全军地联合防控机制,畅通问题线索举报和处理渠道,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依照有关法律严肃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违规穿着使用等问题,营造执法必严、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军服规范化管理是部队正规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被装管理部门要严格按标准发放军服,落实有关收旧规定,防止军服流入社会;每名军人要深刻认识加强军服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我做起严格按规定穿着和管理军服,严禁擅自出租、出借、捐赠军服,坚决杜绝军便服混穿、军容不整等现象,自觉维护军服专用性严肃性,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和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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