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古代战争中,交战双方运用各种方式搜集、刺探对方情报等活动,就是信息动员的雏形。随着战争进入信息化时代,信息已成为战斗力关键要素,战争支前重点也将由以往的人力、物力向信息、科技等领域拓展。提高信息动员能力,是当前国防动员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树立科学的信息动员观
“不理解时代,就不能理解战争;不掌握先进科技,必然落后于时代。”信息作战,敌我双方对抗,抢的是信息,打的是芯片,战争支前保障不仅需要人力财力,更需要信息。思想决定行动,提高信息动员质效,必须树立科学的信息动员观。
树立信息动员全要素观。信息动员是指国家采取紧急措施,统一组织、调动国家、军队和社会民间信息力量,满足战争对信息需求所进行的活动总称,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系统的研制、生产、装备、使用和防护,信息人才的发动、培训和使用,与战争相关信息的采集、处理、储存、传递和屏蔽等。信息动员涉及信息要素全链条,既有信息技术与产品,又有信息技术人才,还有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处理等多方面的动员。由于信息作战对信息需求量大,不同的信息支援保障,需要不同的信息技术与人才,即使功能相同的信息技术产品,又因信息硬件、软件、标准不同,也需要不同的信息技术人才来操作、使用和维护。因此,未来战争,我们要树立信息动员全要素观,实施信息资源的一体化动员。
树立信息动员时效观。信息技术时代,摩尔定律、吉尔德定律和麦特卡尔夫定律勾勒了信息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摩尔定律是说微处理器速度每18个月翻一番;吉尔德定律是说在未来25年主干网的带宽每6个月增加一倍,其增长速度是摩尔定律预测的CPU增长速度的3倍;麦特卡尔夫定律是说网络的价值与网络用户数量的平方成正比,也就是说,N个联结创造出N×N的效益。由此可见,信息技术几乎是每1.5年就更新换代一次。先进的信息技术往往最先应用于军事领域。这就要求信息动员机构紧盯信息技术发展,及时调整信息动员资源,以满足战争需求。因此,我们要树立信息动员时效观,及时更新信息资源潜力数据,为支援保障信息作战提供强大支撑。
树立信息动员全时空观。由于信息作战时空概念、平战界限、军民目标趋于模糊,无论是和平时期还是战争时期,信息作战均可全时空实施,既可攻击军事目标,也可攻击民用目标。随着人类进入网络化时代和全球化时代,信息战已成为作战双方首选作战样式,平时打击作战对手经济,破坏社会稳定,削减其战争潜力;战时打击对手信息系统的主要枢纽、重要关节点,使其变“聋”变“瞎”。因此,我们要树立信息动员全时空观,任何时候都要做好信息动员准备,确保遇有情况迅速按预案调动一切信息资源,支援保障己方夺取制信息权。
全面夯实信息动员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信息动员涉及面广、技术多、人员杂,既有公有制企业又有私营企业,需要强化宏观筹划,抓好顶层设计,着力解决阻碍信息动员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确保信息动员快速高效运转。
健全信息动员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国家层面信息动员机构,省(直辖市)地市县相应增设信息动员办公室,赋予军队、企业、高校等各级动员机构的信息动员功能,明确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同时,贯彻党管武装原则,强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信息动员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把完善信息动员组织领导体系纳入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纳入地方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之中,通盘考虑,统一部署,赋予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各类信息组织和各类人员相应的动员任务,使信息动员能够覆盖全社会各领域、各层次,形成高效、快捷的信息动员网络体系。尤其要抓好基层单位信息动员的组织建设,建立专职动员队伍,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抓得好、落得实。
完善信息动员法规机制。随着数字化经济的发展,信息动员资源越来越多分散在非公有制企业和单位,依靠行政手段推进信息动员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国防物资属于公共产品,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政府必须借助宏观调控,确保公共产品供给充足。因此,只有完善信息动员法规机制,出台信息动员相关法规,在法律授权下依法动员,做好相关补偿工作,才能有效解决上述矛盾。同时,按照战斗力生成机理和信息动员客观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构建信息动员机制,规范信息动员内容、程序、措施、组织、保障等各个环节,确保战时信息动员高效。另外,要建立信息动员责任制。以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有效实施信息动员为考评依据,建立监督检查、考评问责机制,对机关、单位或个人履行信息动员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奖励、问责,让信息动员工作落实落细。
搞好信息动员潜力数据调查。准确掌握信息资源潜力,是实施快速高效动员的基础。应充分发挥信息动员组织机构的职能作用,将辖区内蕴藏的信息资源挖掘出来,登记造册,录入信息资源数据库,作为信息后备资源储备起来,并定期更新,保证潜力的保鲜度,确保一有战事,能够迅速、有效地动员信息资源投入作战保障。要做好可用于国防的信息技术成果的鉴定、登记、统计、归档工作,建立信息技术成果管理和检索系统,以缩短战时信息技术成果的转化过程,从而为战争提供实时有力的信息支撑。同时,着眼补齐作战体系短板弱项,加强相关信息技术成果的潜力调查,看分布在哪些企事业单位、信息设备性能状况如何,并做好必要的预储预征,以备应急应战之需。
规范军民通用信息技术标准。标准作为信息技术的载体及信息技术成果向战斗力转化的桥梁,在信息动员建设中发挥着先导和引领作用,也是制约民用信息技术支援保障信息作战的关键因素。由于信息技术具有高度通用性,世界军事强国军队信息化建设普遍采用军民一体的信息技术标准。比如,西方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许多重要数据接口、网络站点、控制中心,都是军民结合、军地一体的信息系统。目前,从国外情况看,美、英、法等国80%以上的民用关键信息技术,可直接用于军事领域。我国信息资源因军民信息技术标准不统一、军地条块分割而自成体系。为提高信息动员质效,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军民通用信息技术标准,实现军民通用信息技术装备的互联、互通、互操作,形成平时寓兵于民、藏兵于野,战时全民参战、整体对抗的信息斗争态势,确保夺取制信息权。
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需求。人类进入信息化时代以来,信息基础设施军民合建共用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美、英、法、德、日等国在建设国家信息“高速公路”的同时,就充分依托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构建国防信息基础设施。美国在建设第二代国防信息基础设施——全球信息栅格的过程中,同样采取军民兼容的方法。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提高信息动员能力的基础性工程,应当贯彻国防需求,达成军民一体、兼容共用,提高军地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
着力抓好信息动员演训
在信息化战争时代,信息是战斗力关键要素,信息动员已成为国防动员的重点内容。由于信息动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军地双方,范围广、种类杂、对象多,提高信息动员质效,不仅要清楚手中有哪些信息资源可供动员,还要知晓战场急需什么样的信息资源,并根据战争发展和作战对手的调整,完善信息动员方案,确保战时召得来、顶得上、起作用。
推进动员供需无缝对接转化。信息动员涉及军地双方,实施精确动员,必须弄清支援保障作战对象需要什么信息资源,同时,还要摸清地方信息技术科研院所、信息科技公司拥有什么信息资源,能否直接拿来为战时所用,从而实现供需精准对接。因此,要充分利用信息动员平台,根据战争变化和支援保障对象的需求,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定期组织召开军地联席会议,明确信息资源保障的种类、产品数量、功能作用、对接方式等,推动信息动员紧贴作战保障需求、无缝对接。另外,坚持“知长当用长,知优善用优”的原则,围绕制约部队信息作战的瓶颈问题,紧盯国家重大信息技术项目以及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创新,邀请地方信息技术人才面向部队、面向战场、面向未来攻关用力,持续用高新信息技术为战斗力建设“赋能”。
健全完善信息动员方案。预则立,不预则废。实施高效的信息动员,必须健全完善动员方案。民用信息资源潜力平时分散,战时需经过动员才能转化为实战支前能力。实现二者的有序转化,需要从最复杂、最困难的情况出发,根据可能的参战支前任务要求,针对作战对象、战场特点,分门别类地制定信息动员方案。同时,还要根据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时更新方案。一方面,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信息产品更新换代加快,作为动员对象的信息技术人才、创新成果、设备器材都在动态发展;另一方面,战场环境、武器装备、作战对手等均在发生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及时调整信息动员方案。因此,应着眼作战对手特点,精准分析利弊因素,科学评估风险挑战,实现方案与任务对接、向实战延伸,做到一种任务多套方案。另外,应善于运用深度学习、自主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采用兵棋推演、仿真模拟等方法手段,对信息动员方案进行常态化推演、实战化检验、动态化更新,不断提高动员方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灵活性,确保一旦有事能够依案而动。
抓好信息动员演训。实践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和平年代,唯有通过实案化演练,才能切实搞清信息动员存在的实际问题,做到平时心中有数,战时心中有底。各级信息动员机构每年均应有计划、有步骤和有目的地进行模拟动员演练,以检验平战转换机制与各个环节的运转情况,使各级信息动员指挥机构和动员对象都能熟悉方案,熟悉动员指挥程序和相关协同事项,缩短平战差距,提高转化实效。同时,按照参战支前对有关信息资源保障的要求,结合预编预定岗位,尤其要加强支援保障信息作战急需的计算机、网络通信等各项专业操作技能的“接口”“补差”和“融合”训练,提高协同参战支前能力。另外,还要积极参加重大演训和应急行动,动员信息资源为它们提供高效有力的信息保障,以检验完善信息动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