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肖力民、记者郭冬明报道:“党管武装工作考评占高质量发展考评分值,从9分提高到19分!”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刚刚颁布出台的《赣州市党管武装工作实施细则》引发基层武装工作人员热议。今年,赣州市密集出台《赣州市党管武装工作实施细则》《赣州市民兵工作奖惩激励办法》等多部(项)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党管武装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级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推动武装工作高质量发展。
如何做好新时代党管武装工作、更好地服务备战打仗?今年初,在赣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任职大会上,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吴忠琼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尽心尽力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为涉军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弘扬党管武装“苏区精神”。
3月,赣州市出台《赣州市民兵工作奖惩激励办法》,明确规定将民兵工作纳入党管武装考评范畴,对完成任务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不好的则进行军地联合问责。“这让基层武装工作人员普遍感到压力,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姿态铆在一线抓落实。”于都县人武部干事李应发表示,如今基干民兵党员进入地方党员系统数据库,管理考核更加科学规范。
“苏区革命传统好,各级党委政府普遍讲政治、爱武装,但是推进武装工作不能只靠感情协调,还需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刚性约束机制,依法依规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赣州军分区政委陈李忠介绍,近年来,该市已先后有5个单位因党管武装考评成绩靠后被通报批评,3个单位9名个人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被取消评先资格,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专武干部是基层武装工作的关键组织者和参与者,“专武不专”问题曾制约该市基层武装工作发展。在制定政策法规过程中,他们着重完善专武干部资格认证制度,将军事素质和完成武装工作情况列入必考内容。同时,他们坚持奖惩并举,将专武干部岗位津贴从原来的100元/月提高到230元/月,民兵训练补助提高到200元以上/天。
一系列务实举措有效激发各级党委管武装、建武装的工作热情。据了解,今年换届以来,赣州市18个县(市、区)的专武干部已有45人被推荐使用,其中9人从乡(镇)武装部长提拔为乡(镇)长,激活专武干部队伍“一池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