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涛报道:“过去遇到涉法问题,面对繁琐复杂的维权程序不知从何入手,如今有了专业律师团队,可以及时帮助化解涉法纠纷,点赞!”3月19日,山东省聊城市涉军维权再出新政——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有了专属法律援助团队。同时,《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于当日发布,该意见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指导,释放出诸多利好消息。
在当天上午举行的聊城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启动仪式上,聊城军分区、驻军部队、退役军人代表分别与聊城市司法局签署了法律援助合作协议。现场,16位法律援助团队专业律师获颁聘书。
笔者翻阅《意见》了解到,今后聊城籍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就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援助范围进行审查;适当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低收入退役军人,其中,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无固定收入的65周岁以上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将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在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受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申请,初步审查后转报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点),方便困难退役军人及时就近提出申请;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对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简化程序,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交申请材料、补办相关手续。
“每条规定都彰显出对退役军人的关爱,体现出聊城市在依法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方面所进行的尝试及创新。”聊城军分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协调军地主动拓展法律服务职能,将为兵服务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激发官兵安心服役、矢志强军的热情干劲,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