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笔小球”被批捕了!3月1日,南京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辣笔小球”微博主仇某明批准逮捕,同时决定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工作。同一天,“辣笔小球”出镜忏悔的镜头出现在《新闻联播》中,他低头忏悔:“我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良知泯灭的行为,我对此也非常地自责,非常地懊悔。”
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之日,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是其中新增加的罪名。在新的法律规定实施首日,检察机关即以此为据对仇某明批捕,其应用之快、导向之明、用意之深颇令人寻味。此案必将成为维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司法实践的“标本性”事件。
春节后,边境斗争中解放军指战员不怕牺牲、英勇战斗、敢于胜利的细节首次披露。就在全国上下深切悼念为国牺牲的边防官兵、点赞他们英雄壮举时,网上也出现了个别杂音,公然贬毁英雄战斗事迹,歪曲战斗事实真相,引发广大网民极大愤慨。“辣笔小球”即是其中之一,为博眼球,他在博客中诋毁英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司法机关迅速反应、快速查办,这是回应民意、体现正义,也对那些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些人嘴贱心黑、公然歪曲英雄烈士事迹,解构的是崇高,损害的是民族感情,破坏的是国民信仰,必须依法严惩。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辣笔小球”被批捕告诫我们,无论任何人、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通过任何途径,无论是一时糊涂、还是居心叵测,只要说了逾越法律底线的话,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英雄是民族的脊梁。守护英雄,人人有责、司法优先。新时代要高扬法律利剑,运用法治思维,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立起维护英雄名誉、保护烈士荣誉的鲜明导向,让呵护英雄、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成为每一个公民的基本道德、正义良知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