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争动员体系建设过程中,美国注重总结不同时期战争动员的实践经验,不断概括形成新的政策和理论,并以此指导新的战争动员实践,推动战争动员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战争动员纳入国家安全战略
美国认为,冷战后其主打的几场局部战争充分表明,信息化战争仍然需要战争动员支撑,动员成为关系战争全局的活动。
美国前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把“应急动员能力”视为美国称霸世界“六大优势”中的第四大优势。2015年版《国家安全战略》强调“在国家安全战略中必须具备对各种危机作出适时反应的动员能力”。当前,美国把其独特的动员能力视为应对国家安全挑战的重要工具,从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统筹推进战争动员体系建设与发展。
坚持军民一体化建设
将军民一体化建设纳入发展规划,从国家层面统筹军民结合活动。美国国会在数部法律法规中,明确提出国防部进行军队建设时应鼓励军民一体化发展,提高私营企业参与国防科技的积极性。美国私营公司生产的尖端武器占军品的90%,2019年世界排名前十的军火商中,波音、雷神、通用动力等为美军生产先进武器装备的公司都是私营公司。美国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要逐步建立起军民结合“零距离”的国家科技工业基础,强调“民为军用”,以大幅提高军事能力并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2015年成立国防创新小组,在全国著名高新技术区挖掘高新技术“参军”的潜力,是军民一体化建设的一个典型做法。
军地资源共建共用,军方与企业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美国依托商用航空公司、海运力量建立后备航空队、国防后备船队。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共征用空军航空后备队200多架运输机和海军后备队42艘预置船、8艘高速运输舰和10艘滚装船,并租用100多艘外国船只,高效完成了兵员和装备物资战略投送任务。
借力高校科研优势,研究型大学广泛参与军事科研。美国地方高等院校是其军事科研的三大支柱之一,也是国防部依赖的重要科研力量。全国近2000所高等院校与国防部签有军事科研合同,承担了美军60%的基础研究项目和部分应用技术开发项目。
实行“总体力量政策”,充分挖掘军地人力资源潜力。美国将现役力量和后备力量一同视为“总体力量”的组成部分,将大量军民通用的兵种岗位转由后备力量承担。“总体力量”还扩展到民间承包商。在近几场局部战争中,美军80%以上的后勤技术保障任务,都是动员民间承包商和预备役力量完成的。
不断拓展新领域
注重科技领域动员。美国重视发挥其在高技术人才和先进技术方面的优势,突出科技动员对战争的支撑作用。伊拉克战争中,美国投入的作战兵力仅为海湾战争的40%,但动员了10倍于海湾战争的高科技人员进行保障。目前,美国把可以直接支援作战行动的军民通用专业技术人员,如计算机网络人才、电子技术人才作为可直接动员使用的后备力量,编组到预备役部队,并制定相关法律以备战时动员征召。
注重信息资源动员。美国在海湾战争后充分认识到信息资源的巨大作用,在此后战争中不断加大信息资源的动员力度。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动员了民用的卫星站、计算机公司、媒体宣传公司、网络公司,把它们的卫星定位测向技术、信息处理技术、电视传播技术、网络技术等运用于宣传战和心理战,收到远高于预期的效果。
注重网络力量动员。为了吸纳更多的信息网络人才加入美军行列,美国专门拨出经费用于招募世界顶级电脑专家和“黑客”。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战场,到处可以看到美军雇佣的从事信息系统操作、信息装备维修和网管服务的“企业战士”和“信息士兵”。
注重联盟动员。海湾战争中,美国通过卓有成效的联盟动员,获得了北约诸国以及其他伙伴国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大力支持。从1999年科索沃战争、2001年阿富汗战争、2003年伊拉克战争,到2011年开始的叙利亚战争,大仗小仗美国都要动员盟友要么出兵参战,要么提供战争资源支持,可以说联盟动员已成为美国战争动员的一大特色。
健全体制和法规制度
调整优化动员体制。二战后,美国先后7次对战争动员体制进行改革调整,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的战争动员体制。美国国家指挥当局和国会掌握战争动员的决策权;国会拥有宣战权和立法权,动员财政预算审核权,以及平时动员准备和战时动员实施的监督权;国家安全委员会和紧急动员准备委员会以及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是战争动员的决策咨询机构和协调机构;联邦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拟制战争动员计划并具体执行。
强化动员法规建设。美国的动员法规注重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既规定动员参与者“应该做什么(按需要或合同提供国防供给)”,同时也规定“能够获得什么(补偿和优待)”和“不能获得什么(禁止谋取的私利)”。
完善动员制度。比如,适应现代战争快速动员要求,完善战略预储预置制度,将作战所需的装备物资预储或预置到海外基地和盟国,紧急动员时既减少了战略运输的压力,又确保了装备物资补给的及时性。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联合作战学院国防动员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