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国防教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4月22日一大早,河北省张家口市八一国防教育工作站负责人张桂明,来到位于市中心的国防教育一条街,向来往市民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以下简称《国防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今年4月28日,是《国防教育法》颁布实施19周年。连日来,从雪域高原到繁华都市,从城镇到乡村,从军营到学校,全国多地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依法开展国防教育的法律意识。
前不久,张家口市对国防教育一条街展示内容进行完善,开设普法园地。“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一条条醒目的宣传标语,吸引着路过市民驻足观看。咨询台前的人员忙碌地发放着普法宣传资料。张桂明介绍,他们主要向市民宣讲依法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意义,以及应该依法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增强人们参与国防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
针对人们阅读方式的变化,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武部联合区委宣传部,启动《国防教育法》宣传月活动,将普法宣传与征兵宣传结合起来,依托“墨城国防”、镇街和社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国防教育法》学习宣传微视频;江苏省徐州军分区开设国防教育“空中课堂”,借“今日徐州”微信公众号开展国防教育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和直播国防教育报告会,让市民了解国防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营造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的浓厚氛围。
青少年是国防教育的重点对象,重庆市渝北区国教办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青少年学生宣讲《国防教育法》主要内容和相关知识。他们利用校园网、学校微信群等,推出线上《国防教育法》知识问答,同时还在线下开展《国防教育法》宣传海报进学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让青少年了解相关常识。渝北区实验小学三年级学生段宛佟在线上答题中,取得不错成绩,她对笔者说:“通过线上答题,让我了解到学生军训是《国防教育法》规定的必训内容,今后我一定积极参加学校军训!”
据了解,海军某部走进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山东省泰安市国教办利用高三开学时间,把宣传展板挂进学校。
领导干部是国防教育的“关键少数”,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就抓住了依法开展国防教育的“牛鼻子”。4月20日,泰安市国教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学法规、见行动、做表率”国防法规主题宣传活动,将《国防教育法》等国防法规纳入地方党委中心组和机关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教学课程,督促领导干部认清自身在组织开展国防教育中所肩负的职责。
张桂明介绍,张家口市国教办利用教育网络平台推出《国防教育法》普及教育“云课堂”,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参与线上答题,增强他们依法开展国防教育的使命感、责任感;青岛市即墨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武装工作建设的意见》,将《国防教育法》学习宣传等内容纳入党政机关和镇(街道)落实党管武装工作考核范畴。
泰安市委党校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许圣元表示:“以前,我对《国防教育法》了解不深,以为开展国防教育工作都是弹性要求,通过这次学习,我认清了所肩负的职责以及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尤其是增强了依法开展国防教育的信心和底气。”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推进全民国防教育深入普及,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海南州国防教育条例(草案)》,明确州县国防教育的职责,把全民国防教育纳入社会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建立起军地共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河南省漯河市国教办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漯河市开展国防教育实施计划》,全面规范国防教育工作,内容涵盖国防教育机构设置、受众对象、活动内容、检查评比等。
海南州军分区政委幸良忠说:“国防教育是筑牢精神长城的强心工程,让其步入法制化轨道,就必须建立与之相应的配套性地方法规,增强《国防教育法》的可操作性,使国防教育有章可循。”
上图:海军退役军人“逐梦深蓝讲师团”在山东省青岛市开展“拥抱海洋·聚焦国防”宣讲活动。于 怡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