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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湖北省十七个部门联合印发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用人招录优先准则、创业扶持补助标准、学历升级加分数值

十二条优惠措施,条条是“干货”


本报讯 王际凯、包晓霁报道:明确退役军人招录优先准则、创业扶持补助标准、学历升级加分数值……12月中旬,湖北省组织部、人社厅、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7个部门针对退役军人关切联合下发《湖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十二条优惠措施获退役军人点赞。

《意见》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在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新增工作岗位列入优先就业岗位目录,首先招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政府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新增工作岗位的10%优先招录未就业退役军人;退役士兵报考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在最近该省组织的一场大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上,今年刚退役的何旭通过咨询相关政策,定下报考公务员的决心。他表示:“我是一名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公务员招考向退役军人倾斜,我还是有机会的。”《意见》明确,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招录服役5年及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企业是吸纳和稳定退役军人就业的主体。对于招录退役军人的企业,也可享受优待政策。《意见》明确,招用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的企业,每吸纳1人可获得2000元补贴;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可享受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培训补贴。

对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凡是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减税优惠条件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另外,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培训期间享受生活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参加新技师培训的,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

优惠政策点燃了45岁退役军人徐贵生的创业梦。“这些政策很暖心。退役后,我一直在老家工作,现在想通过培训学门手艺,出去闯一闯,不管是到别的城市找工作还是个人开店。”徐贵生兴奋地说道。

近年来,湖北省大学生士兵逐年增加。《意见》还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出台激励办法,除给予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学历升级优待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校的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投档,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加20分投档,退役军人参加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升本考试实行免试入学。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学生叶高哲说:“我在大一时入伍,今年刚退役复学,很关注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希望借此机会提升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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