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土防空体系由要地防空、野战防空、人民防空共同构成。三者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地完成防范和抗击敌空中入侵任务,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从任务上看,要地防空主要是保卫国家重要地区、重要目标安全;野战防空主要是保障重兵集团、主要作战部署和作战行动的对空安全;人民防空主要是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城市与重要经济目标的空袭危害。
从力量上看,要地防空作战力量以空军为主,其他军兵种和民兵预备役防空力量配合;野战防空作战力量以野战部队自身的防空力量为主,其他防空力量配合;人民防空力量主要由群众防空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构成。
从手段上看,要地防空、野战防空主要采取积极防空手段,运用飞机、导弹、火炮、电子对抗装备等摧毁和截击敌军空袭兵器;人民防空主要采取被动防护手段,运用防空警报、工程掩蔽、人口疏散、灯火管制、消除空袭后果行动等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由此可以看出,在国土防空体系之中,要地防空和野战防空担负的是抗击反击任务,是御敌之剑;人民防空担负的是末端防护任务,构成最后一道防线,是护民之盾。
常言道,进攻是最好的防御,要想敌人不敢轻易对我发动空袭,首要的是建设一支空天一体、攻防兼备的强大人民空军,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综合运用各种防空武器装备,拒敌空袭兵器于目标之外。然而,无论军队多么强大、防空火力多么猛烈,拦截过程中都可能有“漏网之鱼”——这就需要人民防空筑牢最后一道防线,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撑起保护伞。
由此可见,要地防空、野战防空、人民防空是“三位一体”的联合防空体系,只有密切协同、综合发力,才能真正形成强大巩固的现代国土防空体系,铸就锐不可当的御敌之剑和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
“三位一体”综合发力,前提条件是党、政、军整体联动。按照明晰的指挥权责、规范的指挥编组、高效的指挥流程、完善的指挥体系,组成军地联合防空指挥部,统一指挥要地防空、野战防空、人民防空行动。整体联动利于打通军队与地方的信息链路、指挥链条,将各方各级指挥要素联通起来;利于搞好作战计划与防空袭方案的对接,搞好军队战略预警与人民防空低空预警的承接,搞好防空作战行动与防护救援行动的衔接,最大限度凝聚军地合力。
“三位一体”综合发力,首先要“精准打”。综合运用空军歼击力量、各类防空导弹、各种防空火炮和电子对抗装备,精确打击敌空袭兵力兵器。其次要“综合防”,针对敌多维空间、多种手段综合打击,把防精确打击、防敌特破坏、防恐怖袭击作为核心任务,把防侦察监视、防信息窃密、防网电攻击作为重要行动,把主动防护与被动防护、软防护与硬防护结合起来,坚持未攻先防、小攻大防、全程防护,最大限度提高防护效能。再次要做到“快速消”,准确把握空袭危害复合性特点,对指挥通信、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等人民防空专业队实行模块化编组,按照重点设防、靠前部署、机动配置的原则,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一旦遭袭,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展开消除空袭后果行动。
“三位一体”综合发力,还要在“融入、兼用、联合”上下功夫。着力融入军事斗争全局,重点是将人民防空纳入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体系,纳入联合防空和城市综合防卫作战体系,在防空大体系中统筹推进人民防空准备。着力提高军民兼用水平,重点城市人防指挥所可以按照党政军联合指挥需要筹划建设,大型人员掩蔽工程可以考虑部队战时隐蔽集结,地铁、隧道等地下交通设施可以考虑部队战时快速隐蔽机动。着力加强军地联合训练,推进人防要素参加军队组织的联合防空演习,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实战实训、联战联训水平,增强军地联合防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