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10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弘扬英烈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尚属首次。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又适逢“五四运动”100周年,随着“崇尚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关爱英烈”社会氛围的日渐浓郁,可以预见,大江南北,到红色遗址寻访、赴烈士陵园凭吊的人数频次将再创新高。这既是难得的爱国主义教育契机,同时也考验各级各地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革命旧址、烈士陵园等祭扫场所的管理、保护能力。
近年来,作为一种建设方向和发展趋势,许多地方把革命旧址、烈士陵园纳入当地旅游景区开发建设,不仅拉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也有力推进了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值得关注的是,在革命文物保护与旅游景区同步建设、同步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协调、不和谐的现象。
3月17日,一位名为“@tt-白露为粥”的网友,来到粟裕将军骨灰撒放处之一——红军北上抗日先遣纪念馆扫墓时,遭遇强制收费的经历引起网络热议,广大网友围绕“祭扫粟裕将军墓该不该收费”的问题展开热烈讨论,虽然此事以黄山区委区政府对涉事单位和当事人做出处理而告一段落,但由此留下的疑问依然摆在人们面前。
不少网友对景区工作人员的行为提出质疑,纷纷表示:“这是人民的英雄,不是你敛财的工具”“清明祭拜祖先、英烈,乃华夏千年传承,这种操作不合适”“把革命旧址、烈士陵园作为经济收入来源,是对革命先烈和革命精神缺乏敬畏的表现”……
“革命文物保护与旅游景区建设并不相悖。”江苏省徐州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郭军认为,将革命旧址、烈士陵园与景区建设融为一体,可以丰富景区的文化内涵,提升景区的精神品位,人们在欣赏自然景观的同时,潜移默化经受革命教育、接受精神洗礼。
郭军认为,可按照“厘清属性、突出主体”的思路决定景区是否收费。从景区构成看,如果景区主体是革命文物,就要突出其公益属性,公众自由进入、免费参观。从建设主体看,对于政府与企业、个人合建的大型红色旅游项目,可借鉴“错峰收费”的做法,在清明节、纪念日等特定时间,对公众免费开放。
郭军还建议,在新建旅游项目规划时,应充分考虑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群众参观祭奠需求,可单设片区、单辟通道,确保群众瞻仰、悼念畅通无阻。
革命旧址、烈士陵园是革命精神的有效载体,保护革命文物,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和广大群众的精神领地。“人民英雄留下的革命精神是全国人民共有的宝贵财富,应归人民所有,不能因为个别单位或个人投资大、花费多,而把革命文物变成私家宅院、私人产品。因此,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始终保持公益属性。”江苏省徐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主任杜法祥认为,政府主导就是要由各级政府担负起革命旧址、烈士陵园等场地设施的规划、认定、投资、建设、管理等一系列职能,牢牢把握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主动权、决定权,确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正确方向。
3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情况发布会,全国15个片区、645个县入围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如何更好保护利用革命文物,这是一个新的课题,亟待引起军地各方的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