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国资委负责人就“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作为国有企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央管理企业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央企素有“共和国长子”之称,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国防动员的重要潜力。
动员潜力平时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战时则通过一定程序转化为战争实力。在这个平战转换过程中,央企的优势条件非常突出。
首先,央企生产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中央企业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29.1万亿,实现净利润1.2万亿,增长了15.7%;2019年1至2月份,营业收入增加3.9%,利润增长15.3%,改革发展势头良好,指标效益不断提升。
其次,央企聚集了大量的高尖端人才和技术,具有新兴领域动员优势。信息化条件下,人才和信息技术是国防动员高效与否的关键要素。央企在2018年度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中获得98项,占到奖项总数的40.8%。
第三,央企掌握和储备的战略物资,在国防动员的准备和实施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性。武器装备、成品油等典型的战略物资属于市场管制资源,无法通过市场购买或只能限量购买,无法从其他企业获取,只能通过央企动员这条渠道。
战争环境下的国防动员,既需要遵循市场交换原则,又离不开行政命令,而央企的运行机制非常利于行政命令的贯彻落实:央企贯彻行政决策部署的路径明晰、监管得力;央企数量不多,且正处于“瘦身健体”阶段,一旦需要便于统筹安排,易于协调联动;央企资金雄厚,战时承损能力强,且国家容易采取成本核销方式进行补偿,对实施动员后的补偿问题顾虑较少。
我们的国防是全民国防,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助力国防建设的责任与义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和完善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具备巨大动员优势和便利条件的央企,理应在完善国防动员体系过程中履行好应尽之责,当好国防动员第一梯队。国防动员是一项系统工程,央企要当好排头兵,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架构。
央企可参照国动委组织机构设立模式,成立自身的动员部门,专门负责动员工作。在成立新部门有难度的情况下,可赋予相关部门动员职能,将应急准备与应战准备结合起来抓,亦不失为一条可行之策。
有了组织机构,还要保证高效运行。目前,不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动员部门都难以直接与央企产生联系。显而易见,沟通环节越多,战时动员效率越低,打通二者的对接渠道宜早不宜迟。国家动员机构可依托央企的专兼职动员部门,与央企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络员等机制;省、市、区动员机构可采取动员备案制代替审批制的办法,与央企省级分公司建立对话平台,分公司向总部备案,央企总部负责审批,使动员部门与央企的对接趋于扁平化、日益高效率。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