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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如何兼顾军人优先和群众满意


■熊雨田 黄 翊

春运期间,出行的滚滚人流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近两年来,这股人流中涌现出一个受尊崇的群体:现役军人。目前,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已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军人依法优先工作格局,无论官兵搭乘什么交通工具、走到哪里,都会依法享受优先。对此,社会各界高度认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然而,也有一些饱受拥挤之苦的旅客,望着军人候车专区发出疑问:现在不打仗,为什么还讲军人优先?

推行军人优先工作的终极目的是让群众满意,是保卫人民群众和平劳动成果。而对少数人发出的这一声疑问,也不可置之不理,而应从法、理、情三个维度切入,答疑解惑,引导舆论。

靠国家法律规范秩序。确定某一群体优先的过程,实质上是规范社会秩序的过程。法律是规范社会秩序的基本准则,应借助法律权威强化社会认同。我国《国防法》《兵役法》《国防交通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都对军人出行享受优待作出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不仅详细具体,而且有的出台时间还比较早。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落实落细法律法规是必然要求,关于军人出行优先的法规也不应例外。应在铁路、水路、公路、航空等交通站点并通过媒体,持续宣传有关军人优先的法律依据,把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转化为落实军人优先工作的自觉。

靠人之常情深化认同。“自古英雄多磨难,从来为武少安闲。”无论战时还是平时,军人都与牺牲奉献相伴。当他们从扫雷一线、边防哨所、高寒地区踏上返乡归途,或者匆匆担负出差任务,猛然间看到军人优先的标识和区域时,心头必有暖流涌动,光荣感使命感必会油然而生甚至陡然增加。讲一讲身边的感动,说一说战士的疾苦,群众对军人依法优先便会多一分理解,多一分认同。

战时、危难时刻军人冲锋在前挺身而出,如果平时就为他们开辟出一条绿色通道,既利于形成平战结合的工作体制,又利于激励战士时时不忘报国之责。反之,需要时则让你优先,不需要时则让你靠边,这不正是老百姓所诟病的“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势利性思维吗?显而易见,推行军人依法优先工作,于国于军于民皆有正面引导意义。

靠军人模范行动赢得支持。我军历来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走在前列,子弟兵诸多模范行动备受人民群众称颂。时至今日,仍有部分官兵不好意思享受出行中的优先待遇,并且在身边旅客有困难的时候主动伸出援手,帮着提行李、自觉让座位。虽然这是小事,却能赢得群众发自内心地点赞,为军人依法优先写下最有说服力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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