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中国奇迹、中国力量、中国速度等名词频频吸引世界目光,而这一切的根源都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密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和发展的新型军事制度,是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的根本制度保障。当前,坚定不移将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进行到底,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已成为重中之重、急中之急。
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目标任务
军事制度是国家或政治集团为实现政治统治、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而确立的建设和运用军事力量的规范体系,在军队建设中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发端于我们党创立新型人民军队,发展于党领导军队进行战争、建设与改革的实践之中,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与世情国情军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是对中国传统军事制度和外国军事制度的辩证扬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筚路蓝缕,颇为不易。作为我们党领导军队不懈探索的制度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建军治军的一般原理,又具有鲜明的中国底蕴和中国特色,是中国军事制度发展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变革。
人民军队从历史中一路走来,各项建设改革取得巨大成就,但一些突出矛盾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有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将从根本上制约我军发展进步、打赢未来战争。例如,领导机构庞杂,战略管理功能不强,指挥层级多、链条长;联合作战指挥体制不健全,导致联合指挥、联合训练、联合保障难以实现;作战指挥机构臃肿,内部设置条块分割,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乱象突显。又如,结构性矛盾突出,长期实行大军区制,使我军不能从根本上摆脱大陆军的思维理念,也不能从根本上摆脱区域防卫型的作战理念。再如,政策性问题丛生,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不健全,征兵难、军人退役安置难、伤病残人员移交地方难等问题始终存在。这些都迫切呼唤建立健全一整套适应信息化战争和履行军队使命任务要求的体制编制、管理模式、制度安排、运作方式,从而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赢得军事竞争优势提供制度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坚强领导下,我军重塑组织形态,大刀阔斧进行改革,有效解决了制约我军建设的体制性结构性问题。几年来,我军改革蹄疾步稳,领导指挥体制改革率先展开,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压茬推进,政策制度改革成熟一项推进一项,一举打破长期实行的总部体制、大军区体制、大陆军体制,形成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新格局,改变长期以来陆战型、国土防御型的力量结构和兵力布势,实现了我军组织架构和力量体系的整体性、革命性重塑。改革未有穷期,改革尚在进行。当前深化改革正向“第三大战役”发起攻坚——全面改革那些滞后于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变化、国家政策制度创新发展的军队政策制度。这要求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继续推进军事制度创新,坚决破除那些长期束缚部队战斗力、束缚官兵生机活力的沉疴积弊。
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必须把准方向原则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必须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只有把准把稳这些带根本性原则性的问题,我们才能在改什么、不改什么上保持战略定力,避免犯颠覆性、历史性的错误,保持改革的正确方向。
始终坚持以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为引领。作为我们党建军治军的总方略,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凝结着国防和军队建设规律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寄托着全国人民和全军将士对军队未来的期盼,从根本上明确了加强军队建设的聚焦点着力点,内在决定了必须以其审视、引领和推进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全面开启改革强军大幕,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目标任务、战略举措等,都充分体现贯彻落实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的要求,都是紧紧围绕实现强军目标来筹划设计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只有牢牢把握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才能把准方向、理清思路,少走弯路、不走错路;才能凝聚意志力量,形成勠力同心推进改革的强大势场。
充分发挥我国军事制度的优势。深化改革说到底是要更好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更好地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更好地坚持我军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核心要义,国防和军队改革不论怎么做,这一条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必须通过一系列体制设计和制度安排,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进一步固化下来并加以完善,强化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更好地使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我军是新型的人民军队,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以人民性为制度安排的最高标准。深化改革只有明确为了谁、依靠谁,坚持和完善依靠人民建设军队的一整套制度,才能从制度上保证军队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长期以来,我军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已成为人民军队的“红色基因”。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必须传承弘扬我军的这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培育形成符合国情军情、反映时代要求的新的制度优势。
紧紧扭住军队能打仗、打胜仗的根本职能。任何国家的军事改革都不是为改革而改革,而是为了使军队更好地适应战争形态发展,进一步提升作战能力。也正因此,战斗力标准始终是检验改革成果最为有效的尺子。关于我军建设和改革,习主席想得最多的就是,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我们这支军队能不能拉得上去、打胜仗,各级指挥员能不能带兵打仗、指挥打仗。这“两个能不能”是军队统帅的“胜战之问”,指明了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前进方向。迫切要求我们在领导指挥体制创新、政策制度改革过程中,切实树立向改革要战斗力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把改革创新的主攻方向放在军事斗争准备重点难点问题上,放在战斗力建设的薄弱环节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战斗力。
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在新时代的改进创新
党的十九大再次吹响了新时代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冲锋号令。在新一轮的改革进程中,军事制度的改进创新既是关键,更是难点。
更加注重巩固改革已取得的重大成果。进一步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立规,抓紧制定出台一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固化改革成果提供制度保障。紧盯部队建设带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问题聚焦用力,力争在国防和军队改革关键领域、焦点问题和急需项目上取得一批政策法规性成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始终在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下进行。没有组织形态现代化,就没有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要进一步聚焦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这个根本指向,着眼建立健全一整套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为领导管理体制和联合作战指挥体制落地落稳、顺畅运行,为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的调整完善,以及提高部队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等,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更加注重构建严密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新时代强军事业,没有法治的引领和保障是不行的。要全面落实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加紧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加快实现治军方式的“三个根本性转变”。要抓住依法治权这个关键,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防止权力的任性滥用。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来区分和配置不同性质的权力,进一步强化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补上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充分发挥军事立法对改革的推动作用,通过制定前瞻性的军事法规,拓展改革视野,提升改革品质,引领改革创新。
更加注重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随着军事斗争准备和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武器装备和新型作战力量快速发展,我军人才匮乏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就是要有利于人才培养选拔,有利于人力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要紧密联系我军人力资源分类复杂、管理分散、政策制度执行随意性大等实际,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分类,整合完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努力使军事人力资源能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要深入推进军官、士兵、文职人员等制度改革,深化军人医疗、保险、住房保障、工资福利等制度改革,完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和后勤政策制度,建立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以更好凝聚军心、稳定部队、鼓舞士气。
更加注重打破二元分离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军民融合发展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们党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要针对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不完善,军工垄断、市场封闭的格局尚未根本打破等实际情况,在逐步构建起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形成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形成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作者系军事科学院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