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梁英海、牛建明报道:“今年,我们镇的18名新兵全是大学生,真争气!”9月19日上午,刚刚结束了送兵工作的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北市镇武装部部长梁金全兴奋地告诉笔者,这在往年只能勉强完成任务的北市镇可是个大新闻。仔细深究,这主要得益于今年8月初,由玉林市委、市政府和玉林军分区联合出台的《关于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进一步提升军人职业荣誉感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去年年底,玉林市委常委议军会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要求,切实提高军人职业荣誉感展开大讨论。在此后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军地双方深入基层调研,广泛收集驻军部队官兵、军属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地方人社、财政、民政、教育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经过20多次修改完善,《办法》终于在今年8月10日正式颁布实施。
《办法》围绕提高国防教育质量、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现役军人立功受奖激励机制、当兵入伍及退役优先安置等十条措施具体展开,条条与提升军人职业荣誉感密切相关,件件从细节末端落实工作要求。《办法》对应征入伍大学生优抚补助待遇的细化,更是在今年征兵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包括入伍即发放奖金、报销体检往返路费和发放误工补助等一系列优惠措施,以及退伍后安置,政法干警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国有控股和国有占主导地位企事业单位均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招录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兴业县与玉林市其他6个县(市、区)一样,今年“双合格”应征青年人数均超过上级赋予征集任务数上百人,全市新入伍大学生占比超过6成,再创新高。
“这十条措施来得真是太及时了!”作为《办法》的第一批受益人,玉林军分区动员处参谋彭东和妻子刘艳萍深有感触。根据《办法》的第八条规定:驻军部队官兵的子女入学入托,按照其所在单位的区域安排入学,单位所在区域内的学校可按其志愿选择并优先入学,免交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彭东家的孩子今年刚到入学年龄,就被心仪的玉东小学录取了,夫妻俩的惊喜之情溢于言表。据了解,按照《办法》要求,今年驻军部队25名义务教育阶段新入学的军娃全部如愿以偿进入心仪的学校就读。
此外,《办法》还针对营造爱国拥军良好氛围做出细致要求:在立功官兵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大院专门拿出永久荣誉墙,写上部队立功受奖官兵事迹,对现役军人被授予荣誉称号、荣立二等功以上人员名单和先进事迹要载入市志和当年年鉴,立三等功人员名单和先进事迹要载入县(市、区)志和当年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