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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空军下发意见对部队军营开放工作进行规范

符合保密要求下扩大开放程度

突出空军特色 浓厚军味战味 加强交流互动


本报讯 王卫华、记者熊华明报道:7月下旬,《空军部队军营开放实施意见》下发部队,明确开放时机、开放内容、开放程度等内容。这是空军首次出台文件规范军营开放工作,旨在推动空军军营开放工作有序开展,展示空军部队良好形象,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近年来,空军各部队积极开展以“讲好空军故事”为主题的军营开放活动,普及全民国防教育,取得良好成效。意见进一步明确,开放单位通常在国庆节、建军节、国际劳动节、全民国防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空军成立纪念日等时机组织开放,也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开放时机。空军每年结合航空大学开学典礼组织航空开放活动,在空军成立纪念日前后组织军营集中开放活动。开放单位应协助驻地学校搞好国防教育,在学校军事日、夏令营、文化节等时机视情组织开放。多个开放单位驻同一营区时,应明确开放牵头单位,统一确定开放时机,统筹组织开放活动。

空军各部队差异较大,在军营开放上既不能搞“一刀切”,也不能搞“一锅煮”,坚持什么最有特色就展示什么,让每个部队都有自己的“拿手戏”。意见强调,军营开放应突出空军特色、浓厚军味战味、加强交流互动,展示实战空军、转型空军、战略空军建设成就,可组织武器装备展示、训练课目演示、应急拉动演练、军地联谊汇演等活动。航空兵部队应积极展示飞行人员形象和宣传空军招飞政策,增强飞行人员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尊崇感,吸引感召地方优秀学生投身飞行事业。开放单位主要向地方有组织依托的建制单位人员开放,包括党政干部、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社会群众等,优先安排官兵亲属、退役老兵、空军招飞优质生源学校师生参观。

意见要求,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基础上,空军部队要充分扩大开放程度,能开放的都开放、可展示的全展示,把先进装备“晒”出来、精彩内容亮出来,在开放计划审批后,开放单位按照职责权限进行专项申报。此外,开放单位应加强军营开放工作的军地协作,主动与驻地省军区系统、国防教育部门、双拥部门、公安部门对接,建立沟通协调、督导落实、应急联动等机制,协调地方在开放计划发布、开放对象审查、开放活动组织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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